[发明专利]终端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0697181.0 | 申请日: | 2019-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749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9 |
发明(设计)人: | 支援;周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杭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N5/225 |
代理公司: | 11315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翟乃霞;刘昕<国际申请>=<国际公布>= |
地址: | 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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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头 显示屏 透光区域 壳体 面壳 终端设备 相对设置 粘接固定 内腔中 | ||
本发明公开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壳体(100)、显示屏(200)和摄像头(300),所述壳体(100)包括面壳(110),所述显示屏(200)设置在所述面壳(110)上,所述摄像头(300)设置在所述壳体(100)与所述显示屏(200)形成的内腔中,所述显示屏(200)包括透光区域(200a),所述摄像头(300)与所述透光区域(200a)相对设置,所述摄像头(300)与所述面壳(110)粘接固定。上述方案能解决目前的终端设备中,显示屏上与摄像头相对的透光区域存在面积较大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终端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随着用户需求的提升,终端设备的屏幕占比越来越大。为了增大终端设备的屏幕占比,越来越多的终端设备将摄像头设置在显示屏的下方,进而形成屏下摄像头。为了确保摄像头的正常拍摄,显示屏需要开设有透光区域。
考虑到摄像头的拍摄视场角以及显示屏的装配公差,显示屏上开设的透光区域的尺寸较大,很显然,较大尺寸的透光区域导致显示屏的非显示区域的面积较大,进而与提高终端设备的屏幕占比来增大显示面积的比例这一初衷相违背。目前的终端设备中,摄像头通过摄像头支架固定在壳体的面壳上,显示屏的透光区域面积较大,进而会导致终端设备的显示性能不佳。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公开一种终端设备,以解决目前的终端设备采用屏下摄像头的情况下,显示屏上与摄像头相对的透光区域存在面积较大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壳体、显示屏和摄像头,所述壳体包括面壳,所述显示屏设置在所述面壳上,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壳体与所述显示屏形成的内腔中,所述显示屏包括透光区域,所述摄像头与所述透光区域相对设置,所述摄像头与所述面壳粘接固定。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面壳开设有第一避让孔,所述第一避让孔与所述透光区域相对设置,所述摄像头包括镜头,所述镜头位于所述第一避让孔中。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摄像头还包括摄像头主体,所述镜头设置在所述摄像头主体上,所述摄像头主体包括围绕所述镜头的连接面,所述连接面与所述面壳的内侧表面通过胶层粘接固定。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支撑件,所述摄像头主体定位于所述支撑件与所述面壳之间。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层和固定在所述显示层内侧的背光源,所述背光源开设有拍摄孔,所述拍摄孔与所述透光区域和所述第一避让孔相对设置。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镜头位于所述第一避让孔和所述拍摄孔中。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在所述第一避让孔或所述第二避让孔的贯通方向的投影中,所述第二避让孔位于所述第一避让孔中、且与所述第一避让孔形成阶梯孔结构。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背光源与所述显示层在垂直于所述显示层方向的投影重合,所述面壳开设有容纳槽,所述背光源位于所述容纳槽中。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拍摄孔的内壁设置有遮光层,所述遮光层围绕所述镜头设置。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遮光层为遮光油墨层。
优选的,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显示层包括下偏光片、下玻璃板、上玻璃板和上偏光片,所述下偏光片、所述下玻璃板、所述上玻璃板和所述上偏光片上与所述透光区域相对的区域均开设有透光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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