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08581.7 | 申请日: | 2019-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992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0 |
发明(设计)人: | 李晓风;许金林;谭海波;赵赫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中科智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34125 合肥市上嘉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郭华俊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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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消费群体 消费数据 大数据 分析 数据采集模块 数据分析技术 产品来源 分类处理 消费体验 行为特征 采集 支撑 心理 购买 | ||
1.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采用一数据采集模块采集消费数据;
步骤二,对消费数据进行分类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消费数据包括消费者信息及其对应的消费产品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数据采集模块采集到消费者信息及其对应的消费产品信息后,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所述标准化处理具体包括提取消费者信息及其对应的消费产品信息的特征后并根据所提取的特征生成标准化数据集的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提取的消费者信息的特征包括消费者所在地、消费者职业及消费者年龄,所提取的消费产品信息的特征包括产品类别、产品售价及产品来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提取消费者信息的特征及消费产品信息的特征时,对于缺失的特征,采用空白值代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数据采集模块采用人工输入或自动抓取的方式对数据进行采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通过建立消费数据识别模型对消费数据进行分类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大数据的消费群体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消费数据识别模型基于神经网络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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