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晶组合物及液晶显示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910708891.9 | 申请日: | 2019-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008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9 |
发明(设计)人: | 赵飞;徐海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9/44 | 分类号: | C09K19/44;C09K19/46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巩克栋 |
地址: | 212212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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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 组合 液晶显示 器件 | ||
1.一种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包括至少一种占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8-15%的式I所示化合物,至少一种占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6-15%的式II-1~II-12所示化合物,至少一种占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12-19%的式III所示化合物,至少一种占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45-60%的式IV所示化合物以及至少一种占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8-13%的式V所示化合物,其中,式III所示化合物包括至少一种式III-1所示化合物;
其中,所述R1~R3和R7分别独立地为氢原子、环丙基、环丁基、环戊基、含1~7个碳原子的烷基、含1~7个碳原子的烷氧基、含2~7个碳原子的烯基或含2~7个碳原子的烯氧基;所述R5-R6分别独立地为氢原子、卤代或未卤代的含1~7个碳原子的烷基、卤代或未卤代的含1~7个碳原子的烷氧基、卤代或未卤代的含2~7个碳原子的烯基、或卤代或未卤代的含2~7个碳原子的烯氧基;
所述环A1和环B1分别独立地为1,4-亚环己基或1,3-二噁烷基,且环A1和环B1不相同;所述环A3-A5、环B3-B5以及环C4分别独立地为1,4-亚环己基、1,4-亚环己烯基、1,4-亚苯基或至少一个氢原子被卤原子取代的1,4-亚苯基;
所述Z0为单键或亚乙基;所述Z3-Z5分别独立地为单键、酯基、亚乙基、亚甲氧基、亚乙烯基、卤代亚乙基或卤代亚乙烯基;
所述L2-L7分别独立地为氢原子或氟原子;
所述Y为氟原子、氯原子或三氟甲氧基;
m=0、1或2,当m为2时,环B3相同或不同;
o=0或1;
p=0、1或2,当o为2时,环B5相同或不同;
所述通式II-1~II-12的化合物为具有如下结构的化合物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III的化合物为具有如下结构的化合物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其中,所述R3具有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限定范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IV的化合物为具有如下结构的化合物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其中,所述R5和R6具有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限定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还包含至少一种选自式VI-1~VI-5所示化合物;
其中,所述R8和R9分别独立地为含1~7个碳原子的烷基、含1~7个碳原子的烷氧基、含2~7个碳原子的烯基或含2~7个碳原子的烯氧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中式VI-1~VI-5所示化合物占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2~10%。
6.一种液晶显示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器件包括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液晶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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