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及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胺化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34053.9 | 申请日: | 2019-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39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1 |
发明(设计)人: | 宇野卓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498/04 | 分类号: | C07D498/04;C07D513/04;H01L51/54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洪欣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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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装置 用于 化合物 | ||
1.由以下式1表示的胺化合物:
[式1]
在式1中,
X为O或S,
R1为取代或未取代的6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芳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5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杂芳基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1个至20个碳原子的烷基基团,
R2和R3各自独立地为氢原子、氘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6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芳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5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杂芳基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1个至20个碳原子的烷基基团,或者与相邻基团结合以形成环,
“m”为0至4的整数,“n”为0至3的整数,
L为直连键、取代或未取代的6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亚芳基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5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亚杂芳基基团,以及
Ar1和Ar2各自独立地为取代或未取代的6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芳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5个至40个环碳原子的杂芳基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1个至20个碳原子的烷基基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胺化合物,其中式1由以下式2-1或式2-2表示:
[式2-1]
[式2-2]
在式2-1和式2-2中,
R1、R2、R3、Ar1、Ar2、“m”、“n”和L与式1中定义的相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胺化合物,其中式1由以下式3-1至式3-4中的任一个表示:
[式3-1]
[式3-2]
[式3-3]
[式3-4]
在式3-1至式3-4中,
X、R2、R3、Ar1、Ar2、“m”、“n”和L与式1中定义的相同。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胺化合物,其中R2和R3各自独立地为选自取代或未取代的环己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联苯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基团和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基基团中的一个,或者与相邻基团结合以形成苯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胺化合物,其中“m”和“n”为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胺化合物,其中Ar1和Ar2各自独立地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联苯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菲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三联苯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菲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基基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胺化合物,其中Ar1和Ar2各自独立地为未取代的或被选自氢原子、氘原子、氟原子、金刚烷基基团、三苯基甲硅烷基基团、苯氧基基团、6个至30个环碳原子的芳基基团和5个至30个环碳原子的杂芳基基团中的至少一个取代基取代,或者相邻的取代基彼此结合以形成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胺化合物,其中L为直连键、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苯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二价联苯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萘基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菲基基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芴基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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