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的药物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52188.8 | 申请日: | 2019-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273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5 |
发明(设计)人: | 宋伟东;那志敏;张庆雨;夏玲洋;修云霞;王静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牡丹江医学院 |
主分类号: | A61K31/365 | 分类号: | A61K31/365;A61K31/255;A61P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9 | 代理人: | 孙瑞峰 |
地址: | 157011 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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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坠积性肺炎 骨折 术后 倍半萜内酯化合物 治疗 大蒜素 消化吸收 可接受 大鼠 预防 应用 恢复 发现 | ||
1.一种用于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包含吉玛烷型倍半萜内酯化合物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以吉玛烷型倍半萜内酯化合物为唯一活性成分。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用于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吉玛烷型倍半萜内酯类化合物为(11R)-11,13二氢塔揣定B。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还包含其他活性成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活性成分选自:抗菌药、祛痰药、支气管扩张药或质子泵抑制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活性成分为大蒜素。
7.吉玛烷型倍半萜内酯化合物在制备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药物中的用途。
8.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吉玛烷型倍半萜内酯类化合物为(11R)-11,13二氢塔揣定B。
9.吉玛烷型倍半萜内酯类化合物与大蒜素的组合在制备治疗骨折术后坠积性肺炎药物中的用途。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吉玛烷型倍半萜内酯类化合物为(11R)-11,13二氢塔揣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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