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口腔医疗服务平台的口腔保险联合销售模式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62599.5 | 申请日: | 2019-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2858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24 |
发明(设计)人: | 许小伟;苏瑛;席娜;张英华;宋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迈尔科技医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8 | 分类号: | G06Q40/08 |
代理公司: | 11316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韩后良 |
地址: | 2768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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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服务平台 口腔医疗 口腔 口腔诊疗 销售 保险 消费者选择 一条龙服务 保险理赔 产品开发 费用结算 口腔医生 口腔医院 信息收集 问诊 联合 数字化 门诊 代理 融合 医生 治疗 制作 咨询 建设 | ||
1.一种基于口腔医疗服务平台的口腔保险联合销售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产品开发:联合保险公司开发口腔诊疗保险产品,如口腔种植险等;
步骤2、代理销售:将开发的口腔诊疗保险产品交由保险公司代理销售;
步骤3、信息收集整理:将投保人购买的口腔诊疗保险产品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确认,以便为投保人提供更好的理赔服务;
步骤4、建设平台:公司建设口腔诊疗服务平台,投保人在平台实现问诊咨询—选门诊—选医生—选产品—预约治疗的口腔医疗服务;
步骤5、制作数字化病例:口腔诊疗服务平台拥有专业的临床端的数字化诊疗标准,平台签约门诊必须执行此标准,投保人病案以直接录入和既定数据接口导入的方式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为投保人建立数字化病例;
步骤6、费用结算:口腔诊疗服务平台根据数字化病例信息管理系统相应投保人病案,采集相应医疗统计信息,结算投保人治疗费用,投保人按照投保人购买的口腔诊疗保险产品的约定,向平台支付相应除理赔外的治疗费用;
步骤 7、保险理赔:诊疗完成,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购买的口腔诊疗保险产品的约定和理赔流程进行理赔,并将理赔款支付给平台。
步骤8:效益分配:口腔诊疗服务平台根据与签约诊所、医生的约定和流程,进行收益分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口腔医疗服务平台的口腔保险联合销售模式,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的口腔诊疗服务平台,其运营初期是口腔保险投保人的出险治疗平台,平台融合大量口腔医院及诊所、口腔医生、口腔诊疗产品,实现线上问诊预约,线下就诊,商保支付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口腔医疗服务平台的口腔保险联合销售模式,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的口腔诊疗服务平台将在中远期发展成为家庭口腔健康保障平台,实现互联网+口腔医疗行业的新生态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口腔医疗服务平台的口腔保险联合销售模式,其特征在于:步骤5中数字化病例的建立,临床端的数字化诊疗标准是平台签约门诊必须执行的标准,按照此标准最终形成的数字化病例是平台支付的依据,也是平台用户远期诊疗效果的保障,同时平台也将成为口腔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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