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力推进救助船有效
申请号: | 201910781454.X | 申请日: | 2019-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6668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杜鹏飞;谢智康;张毅;史恭乾;肖松;张二敏;许晶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六0四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63B11/00 | 分类号: | B63B11/00;E02B15/04;B63J2/02;B63B35/32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李青 |
地址: | 20003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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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力 推进 救助 | ||
本发明涉及船舶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力推进救助船,包括浮油回收系统和泵舱;浮油回收系统包括左舷浮油回收舱、右舷浮油回收舱和隔离空舱,左舷浮油回收舱与右舷浮油回收舱设置在泵舱的两侧;隔离空舱包括第一舱体和第二舱体,第一舱体位于泵舱与左舷浮油回收舱之间,且第一舱体与左舷浮油回收舱相邻;第二舱体位于泵舱与右舷浮油回收舱之间,且第二舱体与右舷浮油回收舱相邻;左舷浮油回收舱和右舷浮油回收舱中的可燃性气体泄漏源均布置在第一舱体和第二舱体的内部。本发明通过设置第一舱体和第二舱体,使得左舷浮油回收舱和右舷浮油回收舱均不与泵舱直接相邻,且可燃性气体不会泄漏到非危险区域,增加了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船舶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力推进救助船。
背景技术
目前常见的带浮油回收系统的救助船或浮油回收船均以常规轴系推进为主,浮油回收系统布置在左右两舷,且主要布置在机舱之后到舵机舱之前的区域,该区域两侧是两个轴隧,轴隧外侧或是两轴隧之间布置浮油回收系统。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对于危险区域的定义可知,由于操作性原因,如管系及附件泄漏使得存在可燃性气体的区域为1类危险区域,例如,装有回收油输送设备(泵组)或管系等有可燃性气体泄漏源的区域。不可能有易爆气体-空气混合物,因而在制造和使用电气设备时无需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为非危险区域。
浮油回收系统与轴隧之间有两种设计方式:第一种是浮油回收系统与轴隧直接相邻,按照中国船级社浮油回收船的规范要求,应将轴隧设计为非危险区域。但是,可燃性气体从浮油回收系统泄露到轴隧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将轴隧设计为非危险区域而不采取防爆措施有安全隐患。
第二种是浮油回收系统与轴隧之间采用燃油舱进行隔离,将轴隧设计为非危险区域。由于浮油回收系统的阀件、管系及附件不可能布置在液舱内,因此,浮油回收系统的阀件、管系及附件等可燃性气体泄露源依然布置在属于非危险区域的轴隧内部,未能缓解轴隧可燃性气体泄露的问题。
另外,与常规轴系推进系统相比,电力推进系统具有工况适应能力强,经济性好,节能环保等优势,能够满足救助船的工作需要,因此救助船的推进方式正由过去的以常规轴系推进为主向电力推进方式转变。对于电力推进的船舶,不存在轴隧,无法应用或借鉴上述的浮油回收系统。这样就需要设计一种具有安全性高的浮油回收系统的电力推进救助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力推进救助船,以解决如何在电力推进救助船中设置安全性高的浮油回收系统的技术问题。
基于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力推进救助船,包括浮油回收系统和泵舱;所述浮油回收系统包括左舷浮油回收舱、右舷浮油回收舱和隔离空舱,所述左舷浮油回收舱与所述右舷浮油回收舱设置在所述泵舱的两侧;所述隔离空舱包括第一舱体和第二舱体,所述第一舱体位于所述泵舱与所述左舷浮油回收舱之间,且所述第一舱体与所述左舷浮油回收舱相邻;所述第二舱体位于所述泵舱与所述右舷浮油回收舱之间,且所述第二舱体与所述右舷浮油回收舱相邻;所述左舷浮油回收舱和所述右舷浮油回收舱中的可燃性气体泄漏源均布置在所述第一舱体和所述第二舱体的内部。
进一步地,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隔离空舱还包括联通舱,所述联通舱位于所述救助船的双层底上,且所述联通舱位于所述泵舱的尾部,所述第一舱体和所述第二舱体均与所述联通舱连通。
进一步地,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电力推进救助船还包括通风系统,所述通风系统的通风口与所述联通舱连通。
进一步地,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泵舱的内部设置有主通道,所述主通道的尾端设置有危险区域通道和非危险区域通道,所述危险区域通道通过气闸室连通所述泵舱与所述联通舱;所述非危险区域通道连通所述救助船的双层底与平台甲板。
进一步地,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非危险区域通道为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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