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89864.9 | 申请日: | 2019-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9355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福;钟科军;郭小义;黄炜;尹新强;易建华;黄朝相;周永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10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卢宏;李宇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超声波 雾化 竖直 放置 雾化器 | ||
1.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包括油仓(6)和竖直安装的超声波雾化片(42),其特征在于,
所述油仓位于超声波雾化片的上方,且油仓的下面设置与其连通的导油道,导油道内水平设置出油口(331),且所述出油口的口径小于所述导油道的口径;
所述超声波雾化片上水平横跨安装导油棉(43),所述导油棉与所述超声波雾化片的雾化面接触或贴合,所述出油口抵接所述导油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油口的口径是所述导油道的口径的1/3-1/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油棉横跨在所述超声波雾化片的水平方向中心线,且所述导油棉与所述超声波雾化片的接触面积是超声波雾化片面积的1/2-1/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油棉与所述超声波雾化片的接触面积是超声波雾化片面积的1/3-1/4。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外壳(1)、雾化套(2)、导油支架(3)、雾化芯(4),所述雾化套套设在所述外壳内,且所述雾化套包括上段(21)和下段(22),上段相对下段内凹,使上段的外壁与所述外壳之间形成所述油仓,下段的顶面形成所述油仓的底面,且所述油仓的底面设置通口(221),下段的背面设置与所述通口相连通的固定槽(223);所述导油支架设置在所述雾化套的下面,且导油支架的上部设置与所述固定槽相匹配的支骨(31),所述支骨的正面设有导油槽(311),所述支骨插入所述固定槽及所述通口内 ,使所述导油槽与所述固定槽相贴合形成所述导油道;所述雾化芯包括安装所述超声波雾化片的雾化座(41),所述雾化座安装在所述雾化套的背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油支架的背面设置第二凸台(33),第二凸台内设置所述出油口,第二凸台的外侧设置穿槽(34),所述导油棉的两端设置在所述穿槽内,且所述导油棉的中部被所述第二凸台抵顶在所述超声波雾化片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骨的背面顶部设置第一凸台(312),且第一凸台与所述雾化套形成卡合。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座(5),底座的顶部具有两个插入部(51),所述雾化套的下段两侧设置夹持骨(222),所述雾化套与所述导油支架结合后在所述夹持骨与所述支骨之间形成嵌槽(7),所述底座的插入部插入所述嵌槽内形成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超声波雾化片竖直放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中部设置进气口(52),所述雾化套的下段背面设置通气槽(224),所述导油支架的中部正对所述通气槽处镂空,使所述超声波雾化片、所述导油支架与所述通气槽围成雾化腔,所述雾化套的上段设置气管(211),所述外壳的顶面设置吸嘴(11),所述进气口、雾化腔、气管、吸嘴相连通形成气流通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789864.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