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雾化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96827.0 | 申请日: | 2019-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533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22 |
发明(设计)人: | 付尧;阳祖刚;张金;冯舒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雾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林斯凯 |
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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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加热组件 顶盖 雾化装置 底座 储存舱 界定 雾化室 雾化 室内 暴露 申请 | ||
1.一种雾化装置,其包括:
外壳、加热组件顶盖、加热组件底座、及设置于所述加热组件底座及所述加热组件顶盖之间的加热组件;
所述外壳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界定储存舱,所述加热组件底座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界定雾化室;
所述加热组件的第一部份位于所述雾化室内,且所述加热组件的第二部分暴露于所述储存舱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中所述外壳的内壁包含第一肋及第二肋,所述第一肋及所述第二肋之间具有第一间隔,且所述第一肋及所述第二肋呈水平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肋的一端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直接接触,且所述第二肋的一端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直接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中所述雾化室具有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部分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装置,其中所述加热组件与所述雾化室的所述第一部分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加热组件与所述雾化室的所述第二部分之间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进一步包括设置于所述外壳上的烟嘴盖,所述烟嘴盖具有朝向所述储存舱延伸的第一管,所述外壳具有朝向所述储存舱延伸的第二管,所述加热组件顶盖具有朝向所述雾化室延伸的第三管,且所述第一管、所述第二管及所述第三管形成气流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装置,进一步包括密封组件,所述加热组件顶盖具有朝向所述烟嘴盖延伸的第四管,所述密封组件设置于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二管与所述第四管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进一步包括密封组件,所述密封组件设置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与所述外壳内的管之间,所述密封组件的硬度小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的硬度。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管的最大宽度大于所述第二管的最大宽度,且所述第二管的最大宽度大于所述第三管的最大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中所述加热组件顶盖具有朝向所述雾化室延伸的第三管及朝向所述雾化室相反方向延伸的第四管,所述第三管的内径小于所述第四管的内径。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中所述加热组件底座具有凹槽,所述加热组件设置于所述凹槽及所述加热组件顶盖之间。
12.一种雾化装置,其包括:
加热组件顶盖、加热组件底座、及加热组件;
所述加热组件顶盖具有第一部份及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份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部分的宽度;
所述加热组件的第一部份设置于所述加热组件底座及所述加热组件顶盖之间,且所述加热组件的第二部分被所述加热组件底座及所述加热组件顶盖暴露。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雾化装置,进一步包括外壳,所述外壳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界定储存舱,所述加热组件底座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界定雾化室,所述加热组件的所述第一部份设置于所述雾化室内,且所述加热组件的所述第二部分暴露于所述储存舱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雾化装置,进一步包括加热线路,所述加热线路缠绕所述加热组件的所述第一部份。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雾化装置,进一步包括外壳,所述外壳的内壁包含第一肋及第二肋,所述第一肋的一端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直接接触,且所述第二肋的一端与所述加热组件顶盖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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