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910808030.8 | 申请日: | 2019-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850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3 |
发明(设计)人: | 钱进;李传茂;邓慧;向琼彪;黄建珍;林盛杰;马静蓉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联佳精细化工厂;广东丹姿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26 | 分类号: | A61K8/26;A61K8/92;A61K8/9711;A61K8/9794;A61Q1/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11111 | 代理人: | 谢敏楠 |
地址: | 510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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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含竹炭粉 卸妆 组合 | ||
1.一种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按重量百分比计的以下组分:
海藻油提取物15-20%;
海藻提取物0.5-2%;
高岭土2-4%;
竹炭粉2-4%;
所述海藻油提取物选自巨藻油提取物,所述海藻提取物选自墨角藻提取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海藻油提取物的重量百分比为2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海藻提取物的重量百分比为1%。
4.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岭土的重量百分比为2%。
5.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竹炭粉的重量百分比为3%。
6.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竹炭粉为800-1400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竹炭粉为1200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在制备卸妆化妆品中的应用,所述化妆品包括卸妆乳、卸妆油、卸妆水、卸妆膏或卸妆巾中的一种或多种。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为卸妆乳。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地还包含按重量百分比计的以下组分:
棕榈酸乙基己酯:10%-15%;
聚二甲基硅氧烷:10%-15%;
乳化剂:3%-6%;
增稠剂:0%-0.3%;
甘油:2%-4%;
1,3-丁二醇:2%-4%;
抗氧化剂:0.05%-1%;
防腐剂:0.05%-1%;
去离子水:余量。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棕榈酸乙基己酯的重量百分比为15%。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二甲基硅氧烷的重量百分比为10%。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的重量百分比为4%。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13%。
15.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甘油的重量百分比为3%。
16.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1,3-丁二醇的重量百分比为2%。
17.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抗氧化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8%。
18.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6%。
19.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选自PEG-12聚二甲基硅氧烷、PEG-10聚二甲基硅氧烷、PEG-14聚二甲基硅氧烷或甘油硬脂酸酯SE中的一种或多种。
20.如权利要求10所述含竹炭粉的卸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选自PEG-12聚二甲基硅氧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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