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油烟去除的装置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16463.8 | 申请日: | 2019-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08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29 |
发明(设计)人: | 雷威恒;翁马可;黄国伟;李家骏;余家杰;姜乐恒;苏敬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乐华家用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86 | 分类号: | B01D53/86;B01D53/14;B01D53/74;F24C15/20 |
代理公司: | 44395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良<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国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沙井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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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紫外线吸收 不可燃 油烟 混合材料 油烟去除 光催化 吸收剂 进气口 吸收剂表面 分解 光催化层 应用过程 油烟排放 油烟气体 装置实现 排气口 包覆 吸附 室内 吸收 污染 | ||
1.一种油烟去除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紫外线吸收室、设置在所述紫外线吸收室一端的进气口、设置在所述紫外线吸收室另一端的排气口,所述紫外线吸收室内设置有用于对油烟进行吸收的不可燃吸收剂,以及用于对油烟进行分解的光催化混合材料,所述光催化混合材料包括不可燃吸收剂以及包覆在所述不可燃吸收剂表面的光催化层。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烟去除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层在UV-A灯紫外光照条件下活化或在不高于200℃的温度条件下开始活化。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烟去除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可燃吸收剂选自沸石或活性氧化铝中的任意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烟去除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线吸收室内设置有至少一个UV-A灯用于发射紫外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烟去除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混合材料中,光催化层的质量为所述不可燃吸收剂质量的0.01-25%。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油烟去除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混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
预先将二氧化钛、氧化铝、铜离子、镍离子、钴离子、锰离子、铬离子、铁离子以及钙离子溶解在去离子水中,制得催化剂前驱液;
采用浸渍或喷涂的方式将所述催化剂前驱液包覆在所述不可燃吸收剂表面;
对表面包覆有催化剂前驱液的不可燃吸收剂进行煅烧处理,在所述不可燃吸收剂表面形成光催化层,得到所述光催化混合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油烟去除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煅烧处理的温度小于等于500℃。
8.一种油烟去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开启紫外线吸收室中的UV-A灯,使油烟从紫外吸收室的进气口进入;
所述油烟经过所述不可燃吸收剂以及光催化混合材料吸收分解后,从紫外吸收室的排气口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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