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权保护方法、系统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834410.9 | 申请日: | 2019-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489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01 |
发明(设计)人: | 丁爱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丁爱民 |
主分类号: | H04L9/40 | 分类号: | H04L9/40;G06F21/10;H04L67/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93 北京市海淀区东***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种数 保护 方法 系统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权保护方法、系统和装置,方法包括:数权主体作为施控主体通过数权控制台设定数权保护策略;数权控制台将数权保护策略发布到受控对象;受控对象执行数权保护策略。数权主体分为不同的角色,每个角色按照自身需要设置数权保护策略。受控对象执行数权保护策略,将数权客体编码为受控PDU;受控PDU都是保密的数据编码,采用的保密编码算法包括秘密分割算法、数据加密算法。所述系统由数权控制台、数权控制器、控制消息、数权主体、数权客体的通信载体等组成,所述装置包括数权控制台和数权控制器。本发明保护了数权主体对数权客体的控制权,使得数权主体能够按照数权保护策略在信源、信道和信宿对数据客体进行控制。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据安全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数权保护方法、系统和装置。
背景技术
数权是指有一定规律或价值的信息编码集合在全生命周期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涉及个人隐私、数据产权、国家主权等权益。数权主体是特定权利人,包含数据所指向的特定对象以及该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处理者(包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数权客体是数权涉及的有一定规律或价值的数据集合。数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控制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共享权。控制权是指数权主体对数权客体所享有的支配权,使数权客体处于数权主体合法控制之下,使得数权主体拥有了自由行使、不受他人干涉的合法控制数据客体的权利;使用权是指数权主体利用数权客体实现相应利益的权利;收益权是数权主体使用、共享数权客体而获得收益的权利;共享权是数权主体对数权客体进行最终消费与分享的权利。数权保护,是指数权主体对数权客体所享有的完全支配权,使数权客体处于数权主体合法控制之下,使得数权主体拥有了自由行使、不受他人干涉的合法控制数据客体的权利。数权保护的本质是数权主体对数权客体的控制,为了保障数权主体的权益,数权主体作为施控者,影响和支配数权客体全生命周期所涉及受控对象,包括信源、信道、信宿、编码器、译码器等计算、存储、传输方面的软硬件设施。
信源、信道、信宿、编码器、译码器之间通过协议数据单元PDU(Protocol DataUnit)传输信息,所述PDU是指对等层次之间传递的数据单位。物理层的 PDU是数据位(bit),数据链路层的 PDU是数据帧(frame),网络层的PDU是数据包(packet),传输层的PDU是数据段(segment),其他更高层次的PDU是报文(message)。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数据交易市场在逐步形成,围绕隐私数据保护、数据版权保护等方面的数权保护需求迫切。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治理过程中会产生诸多权利义务问题,涉及个人隐私、数据产权、国家主权等权益。从数据到数权是人类迈向数字文明的时代产物与必然趋势。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已上升到法律高度,并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其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和核心地位。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其中,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等保2.0”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依据,将《GB/T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一系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08 版本的标准及其配套政策文件(习惯称为“等保1.0”),进行修订后形成的新一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其中,基于原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的内容,形成新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标准GB/T 22239-2019,已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2019年12月1日正式执行。“等保2.0”对于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等支撑类网络,应根据其承载或将要承载的等级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确定其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承载的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其中大数据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第三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需要达到不低于第三级安全要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丁爱民,未经丁爱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834410.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打叶设备频率调节的方法
- 下一篇:一种多功能无线信号侦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