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易验证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37504.1 | 申请日: | 2019-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702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3 |
发明(设计)人: | 汪海明;任梦娇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搜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Q40/04;H04L9/32 |
代理公司: | 33250 杭州华进联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丽华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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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物识别信息 交易验证 目标车辆 终端发送 绑定 合法 凭证 计算机设备 存储介质 用户提取 申请 匹配 泄露 交付 | ||
1.一种交易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当待提车用户提取目标车辆时,接收所述目标车辆的交付商家所绑定的第一终端发送的所述待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
获取所述目标车辆的合法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
当所述待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与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匹配时,向所述合法提车用户所绑定的第二终端发送所述目标车辆的提取凭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待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与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不匹配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视频采集指令;
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基于所述视频采集指令采集并发送的所述待提车用户的视频,所述待提车用户的视频用于供验证人员对待提车用户的身份进行人工验证;
当身份验证通过时,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目标车辆的提取凭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所述目标车辆的交付凭证,其中,所述目标车辆的交付凭证是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待提车用户传递的提取凭证得到的;
当所述目标车辆的交付凭证与所述目标车辆的提取凭证匹配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允许提车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目标车辆的合法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包括:
获取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标识;
根据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标识查询生物识别信息数据库,得到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所述生物识别信息数据库中存储有用户标识和生物识别信息的对应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标识,包括:
将所述目标车辆的购买用户确定为所述合法提车用户,并获取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标识;或者,
将所述目标车辆的购买用户指定的受托用户确定为所述合法提车用户,并获取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标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在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目标车辆的购买用户所指定的受托用户确定为所述合法提车用户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车辆的购买用户所绑定的第三终端发送的委托指令,所述委托指令携带有所述目标车辆的购买用户指定的受托用户的标识。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识别信息包括人脸图像信息、指纹信息、声音信息以及虹膜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8.一种交易验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当待提车用户提取目标车辆时,接收所述目标车辆的交付商家所绑定的第一终端发送的所述待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目标车辆的合法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
发送模块,用于当所述待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与所述合法提车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匹配时,向所述合法提车用户所绑定的第二终端发送所述目标车辆的提取凭证。
9.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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