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42999.7 | 申请日: | 2019-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5993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07 |
发明(设计)人: | 李俊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俊鹏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50/26;G06F16/9535 |
代理公司: | 32266 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刘奇 |
地址: | 541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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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更新系统 土地价格 自动评估 大数据 数据库管理模块 市场价格 时点 字段 土地 数据库 经济统计 定期更新 价格系数 建设用地 评估技术 强度指标 统计模块 用地性质 一次性 测绘 估价 地块 储存 跟踪 更新 规划 | ||
1.一种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大数据管理模块、土地地籍数据库、基准地价管理模块、市场统计模块和经济统计模块;
所述大数据管理模块与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地籍数据库连接,增加了估价时点、土地价格系数及土地市场价格等字段,储存有当地所有宗地地籍数据(包括存量及增量土地数据),且可从第三方平台获取土地交易数据;
所述基准地价管理模块为独立于土地地籍数据库以外的,各地(县级以上)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的通过验收的当地基准地价报告;
所述市场统计模块可视为独立于数据库之外的对县级以上的所有土地交易数据的提取库;
所述经济统计模块与当地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连接,可获取当地政府的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经济数据,包括获取截止当前本财年因土地交易而得到的财政收入;
所述基准地价和土地市场价格的更新是指由大数据管理模块通过大数据技术搜集处理的全部土地交易数据而更新的基准地价最新价格和全部每宗土地的最新市场价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步骤如下:通过大数据管理模块获取全部土地宗地数据,随后增加估价时点、价格系数、市场价格等字段;先确定估价时点,评估出各类土地的样本价格系数和市场价格,管理系统即可以给出全部存量土地的价格系数及市场价格,相当于给全部存量土地进行市场价格赋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全部土地市场价格赋值以后,通过大数据管理模块搜集到当地所有市场土地交易数据后,经过技术处理更新全部每宗土地的市场价格,即对期初赋值后的土地市场价格及系数进行更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准地价管理模块为各地县以上地区的最近基准地价,由估价师通过大数据处理更新至最近估价时点的该地区基准地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市场统计模块包括当地所有土地市场交易及出让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数据管理模块包括数据库字段模块,该数据库字段模块包括不同地域已有的土地市场价格、土地价格系数以及房产销售数据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数据基准地价及土地价格自动评估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市场土地统计模块进一步包括国家所有土地数据库、集体所有土地数据库和基准地价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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