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激励机制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交易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10857557.X | 申请日: | 2019-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7030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2 |
发明(设计)人: | 王文奇;潘磊;关云云;王璐;赵慧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原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G06Q30/02;G06Q20/36;G06Q20/38;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安阳金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50 | 代理人: | 王晖 |
地址: | 450007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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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激励机制 基于 区块 电子 交易系统 | ||
一种具有激励机制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交易系统,包括硬件系统及软件系统,所述硬件系统包括全网唯一的CA认证服务器、一个或多个独立的仓储子网、货主手持设备以及一个或多个互联网区块链记账结点;所述软件系统包括应用层、接口层、区块链协议层。本发明利用区块链的不可修改特性,针对仓储系统的特性,提供一个可信的信息存储及交易平台,并且利用虚拟币作为一种奖励形式发放给活跃度高的仓储节点,可以对各仓储节点的活跃度进行有效排序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仓单交易系统,特别是一种具有激励机制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交易系统,属于仓单交易信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物流存储及交易中,仓单是指仓储方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惟一合法的物权凭证。《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由此可见,仓单不仅仅需要代表存储物及存储过程的可信,并且具有记录存储物交易及流动过程的功能,仓单具有有效性、可信性、不可篡改性等高安全等级的特性。仓单是以可信的仓储物品为核心的信息表达,而仓储物品背后是以仓单形式确定的物权以及转移关系。现代仓储中大量的监控信息和物品的存储信息,为仓储物品提供可信性,但是,采用传统存储技术时,由于这些信息理论上是可修改的,而无法厘清管理与物权等各方责任,最终导致仓单是不可信的。
众所周知,物流链的利润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整个物流链中货物的流转速度,现有的仓储物流管理中,对于同一个体系的物流链中的各仓储节点的活跃度无评价机制,无法厘清各个仓储节点对于整个物流链的贡献度,也是目前仓储物流管理中的一个难点所在。
区块链技术是近年出现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其特点包括去中心化、公开透明、不可更改、不可伪造等,并且各个分布式账本中均记录有区块链内数据区块变动过程的功能。区块链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安全可靠性高、难以伪造、存入信息不可篡改以及可溯源等特点,因此,如果能将以仓储为核心的相关信息存入区块链,将使其可信性得到极大加强,建立一条可信的、完整的监控货物信息链,将有助于建立供应链参与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为仓单进行可靠性背书。同时利用区块链中产生的虚拟币,可以作为链上交易的手续费、折扣卷等使用,对于活跃度高的仓储节点,虚拟币可提高其参与积极性并作为一种奖励形式进行发放。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利用区块链的不可修改特性,针对仓储系统的特性,提供一个可信的信息存储及交易平台,将以仓单为代表的仓库各种货物相关信息、监控货物信息以及仓单交易信息存储为可信信息链,为建立供应链各方之间的信任关系以及可信的仓单转让提供底层数据平台支撑,并且利用虚拟币作为一种奖励形式发放给活跃度高的仓储节点,可以对各仓储节点的活跃度进行有效排序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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