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并制备碳纳米材料的系统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912264.7 | 申请日: | 2019-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3933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发明(设计)人: | 骞伟中;崔超婕;尹泽芳;于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B01D53/04 | 分类号: | B01D53/04;B01J20/30;B01J20/34;B01J20/20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5 | 代理人: | 段俊涛 |
地址: | 100084 北京市海淀区1***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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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 挥发性 有机物 气体 制备 纳米 材料 系统 方法 | ||
1.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并制备碳纳米材料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气体吸附/脱附子系统(1)、一个气液分离子系统(2)和一个尾气碳化子系统(3),所述气体吸附/脱附子系统(1)的顶部设置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气体通入口(4),底部设置吸附后气体出口(5)和脱附后气体出口(6),气体吸附/脱附子系统(1)的脱附后气体出口(6)连通气液分离子系统(2)的中部入口(7);气液分离子系统(2)底部设置冷凝有机液体出口(8),所述气液分离子系统(2)顶部的有机物气体出口(9)连通尾气碳化子系统(3)的底部入口(10);尾气碳化子系统(3)顶部的碳化后尾气出口(13)与气体吸附/脱附子系统(1)底部的吸附后气体出口(5)相接;当不需要气液分离子系统(2)时,将气体吸附/脱附子系统(1)底部的脱附后气体出口( 6) 与尾气碳化子系统(3)的底部入口(10)相连;尾气碳化子系统(3)还设置有催化剂入口(11)与碳材料出口(12);所述尾气碳化子系统(3)内部装填的催化剂在500-1000℃下裂解有机物,生成碳纳米材料,生成的尾气的成分为氢气与甲烷;
在尾气碳化子系统(3)中生成的碳纳米材料,包括碳纳米颗粒、碳纳米纤维、碳纳米管、石墨烯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尾气碳化子系统(3)内部装填的催化剂为金属和/或氧化物,金属包括铁、钴、镍、铜、锰、锌、钼、钨中的一种或多种,氧化物包括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镁、氧化锆中的一种或多种;催化剂若为金属和氧化物,金属的质量分数为40-75%;催化剂裂解有机物,有机物的质量空速为12.5-20 h-1;
所述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气体的主体为惰性气体,有机物浓度为50-200000 ppm,包括分子量在26-300的有机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并制备碳纳米材料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吸附/脱附子系统(1)装填有易再生的吸附剂,吸附剂材质为碳、分子筛或氧化铝中的一种或多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并制备碳纳米材料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吸附剂材质为碳时,所述碳为活性炭,碳纤维,碳纳米管,石墨烯中的一种或多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气体并制备碳纳米材料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液分离子系统(2)中有机液体与有机物气体经过冷凝分离后,分别从底部与顶部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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