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动汽车行驶提示音的系统及提示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30722.X | 申请日: | 2019-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1640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21 |
发明(设计)人: | 佘明丰;宋邦亚;于波;彭庆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5/00 | 分类号: | B60Q5/00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赵卫康 |
地址: | 314500 浙江省嘉兴市桐***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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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汽车 行驶 提示 系统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一种电动汽车行驶提示音的系统,包括一体式提示扬声器,所述一体式提示扬声器包括:CAN通讯模块、MCU模块、语音模块、功放模块、扬声器模块;所述CAN通讯模块将获取的实时行驶信息发送至MCU模块,所述MCU模块将接收到的行驶信息转换为相对应的行驶信号发送至语音模块,所述语音模块将与行驶信号相对应的音频信号发送至所述功放模块,所述功放模块接收所述音频信号并驱动所述扬声器模块发出相应的提示音。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汽车行驶提示音的系统及提示方法。
背景技术
我国已将新能源汽车的地位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上,众所周知电动汽车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力军。纯电动汽车由于没有配备传统的燃油引擎,仅仅依靠电动马达驱动车辆,因此在行驶时除了微微的电动声响之外,在嘈杂的都市中无法使行人察觉到车辆的靠近,造成车辆行人发生碰撞事故的发生。
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起步或车辆低速行驶时,噪音很低,对行人构成威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的可能性。国家质监总局及国标委于2017年9月29日联合发布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中第12.13.2条明确要求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够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另外,《电动汽车低速提示技术要求》草案也明确规定电动汽车在车速为0km/h~20km/h时需要发出提示声并且规定声音限值要求:满足最低声音限制要求且≤75dB(A)。因此为了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动车安全性,迫切的需要一种电动车低速时的提示装置。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行驶提示音的系统及提示方法,实现电动汽车在起步时的声音提示功能,便于道路行人及其他车辆及时发现且集成度高,可实现平台化。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汽车行驶提示音的系统,包括一体式提示扬声器,所述一体式提示扬声器包括:CAN通讯模块、MCU模块、语音模块、功放模块、扬声器模块;
所述CAN通讯模块将获取的实时行驶信息发送至MCU模块,所述MCU模块将接收到的行驶信息转换为相对应的行驶信号发送至语音模块,所述语音模块将与行驶信号相对应的音频信号发送至所述功放模块,所述功放模块接收所述音频信号并驱动所述扬声器模块发出相应的提示音。
进一步的,所述MCU模块还用于处理所述功放模块反馈的经过扫描的音频信号。
进一步的,所述语音模块将所述音频信号经过采样、过滤、放大处理发送至所述功放模块。
进一步的, 还包括电源模块、交换式电源模块,所述交换式电源模块将电源模块提供的电源电压转换为一体式提示扬声器所需的电源电压。
进一步的,所述行驶信息包括行驶速度、档位信息。
相应的,还提供一种基于电动汽车行驶提示音系统的一种电动汽车行驶提示音的提示方法,包括步骤:
S1.实时接收行驶车辆的行驶速度;
S2.判断所述接收到的车辆行驶速度所处的预设车速范围;
S3.根据所述判断得到的所处的预设车速范围,发出相对应的提示音。
进一步的,所述预设速度范围包括第一车速范围、第二车速范围。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S3具体为:
若判断得到的所述车辆行驶速度处于第一车速范围,则发出提示音;
若判断得到的所述车辆行驶速度处于第二车速范围,则发出提示音后逐渐减小所述提示音的音量。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S1之前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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