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的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949433.4 | 申请日: | 2019-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2587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7 |
发明(设计)人: | A·穆克夫塔拉斯;P·托尔托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沃奇集团研究和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4B19/30 | 分类号: | G04B19/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黄丽娜;吴鹏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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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显示装置 | ||
1.一种用于便携式物品(14)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携式物品(14)包括表盘(8)和至少一个能移动的指针,所述能移动的指针能以旋转方式在所述表盘上移动,所述至少一个能移动的指针包括光源或者被耦合至光源,所述表盘包括至少一个辅助光波导,所述至少一个辅助光波导具有布置在所述表盘的预定部段中的近侧端部和限定显示区域的远侧端部,所述光源和所述辅助光波导布置成使得,在所述能移动的指针移动到所述表盘(8)的所述预定部段中时,所述光源被耦合至所述辅助光波导的近侧端部,并且所述辅助光波导的远侧端部被耦合至所述表盘(8)的布置在所述显示区域中的显示元件(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能移动的指针包括主光波导(2),其中,所述主光波导(2)的近侧端部耦合至所述光源,所述主光波导(2)的远侧端部和所述辅助光波导的近侧端部布置成使得,在所述能移动的指针移动到所述表盘(8)的所述预定部段中时,所述主光波导(2)耦合至所述辅助光波导的近侧端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是固定至所述表盘(8)并耦合至所述主光波导的近侧端部的环形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集成在所述能移动的指针中。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移动的指针包括透明材料,所述主光波导(2)被写入所述透明材料中,所述主光波导(2)是弯曲的以有利于光提取并耦合至所述辅助光波导。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光波导(2)包括直线部分,所述主光波导(2)的直线部分在其每个端部处各连接一个曲线部分,所述主光波导(2)的两个曲线部分分别对着所述光源以及所述辅助光波导的近侧端部敞开。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光波导(2)被制作在所述指针的厚度中。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8)包括至少一个透明层,所述辅助光波导被写入所述至少一个透明层中,所述辅助光波导是弯曲的以有利于耦合至所述光源和所述显示元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光波导包括直线部分,在所述辅助光波导的直线部分在其每个端部处各连接一个曲线部分,所述辅助光波导的两个曲线部分分别对着所述主光波导的远侧端部和所述显示元件敞开。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光波导被制作在所述表盘的所述透明层的厚度中。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发射波长小于450nm的光,所述显示元件(7)包括荧光颜料,所述荧光颜料在它们被所述光源照射时发出可见光。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用于将所述光源耦合至所述辅助光波导的微型透镜(5、6、11)。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透镜(5、6、11)对着所述主光波导的远侧端部和所述辅助光波导的近侧端部布置。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针包括装饰性不透明层(10),所述不透明层遮蔽所述主光波导(2)或所述光源。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8)包括在360°范围内依规律成角度布置的沿半径延伸的多个辅助光波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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