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折叠显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58366.2 | 申请日: | 2019-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4798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1 |
发明(设计)人: | 田熙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刘铮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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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折叠 显示 设备 | ||
1.可折叠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模块,包括折叠区域以及第一非折叠区域和第二非折叠区域,所述折叠区域相对于折叠轴线折叠,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和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彼此间隔开,且所述折叠区域位于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与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之间;
保护构件,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上的第一保护板和设置在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上的第二保护板;
粘合构件,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与所述第一保护板之间的第一粘合部分和设置在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与所述第二保护板之间的第二粘合部分;以及
加固构件,设置在所述显示模块的至少包括所述折叠区域的区域上并且设置在与所述第一粘合部分和所述第二粘合部分相同的层中,
其中,所述加固构件与所述第一粘合部分和所述第二粘合部分中的每一个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加固构件具有恒定的厚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加固构件、所述第一粘合部分和所述第二粘合部分具有彼此相同的厚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粘合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的第一区域上,并且所述第二粘合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的第一区域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叠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加固构件包括:
中央部分,设置在所述折叠区域上;
第一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的第二区域与所述第一保护板之间;以及
第二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的第二区域与所述第二保护板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折叠显示设备,其中,所述中央部分具有比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中的每一个的厚度小的厚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加固构件不与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和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中的每一个重叠。
8.可折叠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模块,包括折叠区域以及第一非折叠区域和第二非折叠区域,所述折叠区域相对于折叠轴线折叠,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和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彼此间隔开,且所述折叠区域位于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与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之间;
保护构件,设置在所述显示模块上;
粘合构件,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的第一区域与所述保护构件之间的第一粘合部分和设置在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的第一区域与所述保护构件之间的第二粘合部分;以及
加固构件,设置在所述显示模块的至少包括所述折叠区域的区域上并且设置在与所述第一粘合部分和所述第二粘合部分相同的层中,
其中,所述加固构件与所述第一粘合部分和所述第二粘合部分中的每一个接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叠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加固构件包括:
中央部分,设置在所述折叠区域与所述保护构件之间;
第一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折叠区域的第二区域与所述保护构件之间;以及
第二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二非折叠区域的第二区域与所述保护构件之间,并且
所述中央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是彼此一体的。
10.可折叠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模块,包括折叠区域和非折叠区域,所述折叠区域相对于折叠轴线折叠,所述非折叠区域设置成邻近于所述折叠区域;
保护构件,设置在所述非折叠区域上;
粘合构件,设置在所述非折叠区域与所述保护构件之间;以及
加固构件,设置在所述显示模块的至少包括所述折叠区域的区域上并且设置在与所述粘合构件相同的层中,
其中,所述加固构件与所述粘合构件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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