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卷烟开架锁及利用该机构实现卷烟开架销售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74178.9 | 申请日: | 2019-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443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6 |
发明(设计)人: | 韩光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网式如烟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62 | 分类号: | G07F11/62;G07F9/02;G06K17/00;E05B65/00;E05B1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0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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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卷烟 壳体组件 限位框 条烟 储物空间 开架销售 内端 销售 保证安全 活动配合 卷烟销售 安全锁 盒烟 外端 限位 货架 移动 展示 | ||
本发明涉及卷烟销售相关领域,尤其是卷烟开架锁及利用该机构实现卷烟开架销售的方法,包括壳体组件、限位框组件,所述限位框组件的内端与所述壳体组件的内端活动配合,所述限位框组件的外端与所述壳体组件的端部形成用于放置待销售产品(卷烟或条烟)的储物空间,所述壳体组件通过控制对所述限位框组件内端的调节移动来实现对储物空间大小的调节,所述储物空间通过其自身空间大小的调节来实现对其内部放置的待销售产品(卷烟或条烟)的卡位限位。能够实现对卷烟或者条烟的安全锁紧,进而可以保证安全问题,促进实现盒烟、条烟的开放式的开架销售:卷烟可以以货架、堆头等形式进行展示、销售,充分发挥卷烟的“自我销售”功能,提高卷烟的销量。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卷烟销售相关领域,特别涉及能够实现卷烟安全地进行开架销售的结构和方法,尤其是卷烟开架锁及利用该机构实现卷烟开架销售的方法。
背景技术
在卷烟零售行业内,因目前的烟草没有补损政策,且由于卷烟产品的特殊性使得其在商店或店铺内销售时极易被盗、丢失,上述安全隐患等原因使得各销售方在进行卷烟零售时仍采用传统的封闭式方式销售。
这种传统的封闭式的销售方式(即是指:将售卖的卷烟摆放在封闭的货架内进行展示给客户来观看,客户无法直接接触到具体的卷烟产品)存在诸多弊端:不仅导致卷烟陈列时与顾客之间总隔着一段距离,商品的“自我售卖”功能(即:通过让客户直接有效地接触、触摸待销售的卷烟产品来通过其对产品的触感、质感等产品自身特性,来增加客户对卷烟产品的购买率或购买欲望)得不到充分发挥,不利于提高卷烟的销售量;另外,由于采用的是封闭式的销售方式使得实际销售的过程中,由于实际店铺中零售货架空间有限、且现有卷烟种类繁多,使得壳展示售卖的卷烟的种类有限,而绝大部分卷烟或条烟种类得不到展示,不利于这些类别的卷烟的售卖,无法有效地提高卷烟的销量。
综上可知,如何设计一款既能保证卷烟销售时的安全性又能有效提高卷烟产品销量的销售方式和设备对整个卷烟销售行业来说是亟需解决的行业技术难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之一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卷烟开架锁,包括壳体组件、限位框组件,所述限位框组件的内端与所述壳体组件的内端活动配合,所述限位框组件的外端与所述壳体组件的端部形成用于放置待销售产品(卷烟或条烟)的储物空间,所述壳体组件通过控制对所述限位框组件内端的调节移动来实现对储物空间大小的调节,所述储物空间通过其自身空间大小的调节来实现对其内部放置的待销售产品(卷烟或条烟)的卡位限位。
优选地,所述壳体组件包括由前外壳、后外壳组成的外壳,在外壳的腔体内安装有一顶升复位机构,在后外壳上设有一供控制顶升复位机构的钥匙穿过的钥匙穿孔,所述外壳的前外壳的顶部高于所述后外壳顶部且在其上部内侧壁设有由储物托板、周边围板围成的下部限位腔,所述下部限位腔用于实现对待销售产品(卷烟或条烟)下部的限位挡位,在所述后外壳的顶部开设有供所述限位框组件内端通过并对其进行限位的开槽,所述顶升复位机构用于实现对所述限位框组件内端的移动调节。
优选地,所述钥匙用于伸至后壳体内并实现对所述限位芯的旋转驱动;所述钥匙穿孔周边与所述钥匙之间不存在运动干涉。
优选地,所述壳体组件包括由后外壳、以及设置在所述后外壳内端部的前外壳组成的外壳,在外壳的腔体内安装有一顶升复位机构,在后外壳上设有一供控制顶升复位机构的钥匙穿过的钥匙穿孔,所述外壳的前外壳的顶部与所述后外壳顶部抵接配合且形成供所述限位框组件内端通过并对其进行限位的开槽,所述后外壳的外端长与所述前外壳且并在其外端部通过挡板围设有下部限位腔,所述下部限位腔用于实现对待销售产品(卷烟或条烟)下部的限位挡位,所述顶升复位机构用于实现对所述限位框组件内端的移动调节。
优选地,所述钥匙用于伸至后壳体内并实现对所述限位芯的旋转驱动;所述钥匙穿孔周边与所述钥匙之间不存在运动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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