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方法与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79660.1 | 申请日: | 2019-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7295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11 |
发明(设计)人: | 张杨;李超;胡妲;喻小伟;唐郭安;何永兵;刘博;朱跃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75 | 分类号: | B01D53/75;B01D53/60;B01D50/00 |
代理公司: | 33209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陈红 |
地址: | 310030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气污染物 湿式电除尘装置 脱除 协同 污染物脱除装置 次氯酸钠溶液 干式除尘装置 工业废气净化 经济运行状态 燃煤锅炉烟气 湿法脱硫装置 超声波雾化 常规烟气 超低排放 能源领域 喷射装置 运行成本 运行费用 空预器 省煤器 荷电 前置 烟囱 污染物 锅炉 环保 应用 改造 治理 投资 | ||
1.一种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过程如下:烟气从锅炉(1)出来后,依次经过省煤器(2)、SCR脱硝装置(3)、空预器(4)、干式除尘装置(5)以及湿法脱硫装置(6),然后进入湿式电除尘装置(8)进行污染物深度协同脱除,最后进入烟囱(9)排放;所述SCR脱硝装置(3)的出口NOx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内,所述干式除尘装置(5)的出口烟尘浓度控制在50mg/m3以内,所述湿法脱硫装置(6)的出口SO2浓度和烟尘浓度分别控制在100mg/m3以内和20mg/m3以内;在连接湿法脱硫装置(6)和湿式电除尘装置(8)之间的烟道内设置超声波雾化喷射装置(7),将次氯酸钠溶液雾化喷入该烟道内,从而将烟气中的SO2和NOx吸收并分别氧化为硫酸盐和硝酸盐,进而在后续的湿式电除尘装置(8)内被深度协同脱除,最终实现湿式电除尘装置(8)的出口SO2浓度小于35mg/m3、NOx浓度小于50mg/m3、烟尘浓度小于5mg/m3的超低排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次氯酸钠溶液喷射点的烟温控制在45~55℃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次氯酸钠溶液通过盐酸调配其pH在5.5~6.5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烟气从次氯酸钠溶液喷射点到湿式电除尘装置(8)入口的流动时间控制在0.8~1.2s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喷入烟气中的次氯酸钠与烟气中的SO2与NOx之和的摩尔比控制在0.5~2.0范围内。
6.一种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方法中的深度协同治理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系统,包括锅炉(1)和烟囱(9),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省煤器(2)、SCR脱硝装置(3)、空预器(4)、干式除尘装置(5)、湿法脱硫装置(6)、超声波雾化喷射装置(7)和湿式电除尘装置(8),所述锅炉(1)、省煤器(2)、SCR脱硝装置(3)、空预器(4)、干式除尘装置(5)、湿法脱硫装置(6)、湿式电除尘装置(8)和烟囱(9)依次连通,所述超声波雾化喷射装置(7)设置在湿法脱硫装置(6)和湿式电除尘装置(8)之间的烟道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97966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散热型UV光解空气净化设备
- 下一篇:一种沥青烟气吸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