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滤网有效性判断方法、空气净化器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911014157.9 | 申请日: | 2019-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8638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3 |
发明(设计)人: | 廖坤;李荫珑;夏运祥;杨波;范翔;牛楠楠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1/64 | 分类号: | F24F11/64;F24F11/89;F24F11/39;F24F110/65 |
代理公司: |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62 | 代理人: | 林永协;钟意华 |
地址: | 51907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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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滤网 有效性 判断 方法 空气 净化器 计算机 可读 存储 介质 | ||
1.滤网有效性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先后获取各预设的污染物在运行第一时间后的浓度和运行第二时间后的浓度;
如存在至少一种污染物,该污染物在运行第二时间后仍未净化达标,且相较于该污染物在运行第一时间后的浓度,该污染物在运行第二时间后的浓度未有降低,则判定滤网无效,并发送各所述预设的污染物的净化情况;
污染物未净化达标即当次获取的该污染物浓度高于该污染物的预设标准浓度;
各所述预设的污染物中的至少一种为所述滤网能够净化的污染物类型之外的污染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滤网有效性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时间至所述第二时间之间运行为高效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滤网有效性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获取各所述预设的污染物在运行第一时间后的浓度和运行第二时间后的浓度前,先执行确定污染步骤:获取各所述预设的污染物在空气中的浓度,并将浓度高于预设标准浓度的污染物确定为超标污染物;
运行第三时间后执行第一判断步骤;
第一判断步骤:获取各超标污染物的浓度,判断各超标污染物在本次获取的浓度相较于上一次获取的浓度是否均有降低,如是则判断各超标污染物是否均已净化达标;
如各超标污染物均已净化达标,则判定滤网有效;
如各超标污染物在本次获取的浓度相较于上一次获取的浓度均有降低,且存在至少一种超标污染物未净化达标,则将未净化达标的污染物确定为新的超标污染物,并继续运行第四时间后再次执行所述第一判断步骤;
如存在至少一种超标污染物在本次获取的浓度相较于上一次获取的浓度未有降低,则判定滤网无效,最后两次获取超标污染物浓度的时间分别为所述第一时间和所述第二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滤网有效性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判断步骤的结果为存在至少一种超标污染物在本次获取的浓度相较于上一次获取的浓度未有降低时,以高效模式运行第九时间后再判断各超标污染物是否均已净化达标,如是,则判定滤网有效,否则判定滤网无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滤网有效性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判断步骤的结果为存在至少一种超标污染物在本次获取的浓度相较于上一次获取的浓度未有降低时,判断当前运行模式是否为高效模式,如是,则判定滤网无效,否则以高效模式运行第九时间后再判断各超标污染物是否均已净化达标,如是,则判定滤网有效,否则判定滤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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