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1058636.0 | 申请日: | 2019-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5358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4 |
发明(设计)人: | 朱炜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炜 |
主分类号: | A61B17/06 | 分类号: | A61B17/06;A61B17/3209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冉玲芬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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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微创眉部 整形 装置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包括缝合机构、透明质酸钠药剂、肉毒毒素药剂和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缝合机构包括刀刃(1)、平切区(2)和刀柄(3),所述的刀刃(1)一端设有所述的平切区(2),另一端设有所述的刀柄(3),所述的切割机构包括针头(4)、连接装置(5)、夹持区(6)和缝合线(7),所述的连接装置(5)一端安装有所述的针头(4),另一端连接有所述的缝合线(7),所述的连接装置(5)上设有所述的夹持区(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的使用方法如下:
S1、将所述的缝合线(7)从眉部埋入皮下组织层,采用逆向提升法把眉部、上眼睑和额部软组织上提复位;
S2、将所述的透明质酸钠药剂注射至眉部和额部骨膜层做深层支撑,进一步固定软组织;
S3、将所述的肉毒毒素药剂在眉部皮下定点注射,以减小下拉的肌肉力量,从而加强眉部和上眼睑的提升;
S4、将所述的切割机构刺入皮下,对局部的软组织粘连处进行松解剥离和释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明质酸钠药剂主体为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肉毒毒素药剂主体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缝合线(7)主体为双向锯齿聚乙醇酸可吸收缝合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割机构主体为小针刀。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区(6)采用橡胶材料制成,用以增加镊子与所述的连接装置(5)间的摩擦力。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微创眉部整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针头(4)采用弯钩形构造,相较于传统针头更方便穿针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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