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911077013.8 | 申请日: | 2019-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5066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5 |
发明(设计)人: | 李京美;金多恩;印秉奎;金秀彦;崔壮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 |
主分类号: | A61K8/362 | 分类号: | A61K8/362;A61K8/44;A61K8/892;A61K8/42;A61K8/891;A61K8/34;A61Q5/12;A61Q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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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化妆品 组合 | ||
1.一种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包含:
三级阳离子表面活性剂;
硅油;
马来酸和精氨酸;
多元醇,
相对于组合物总量,所述多元醇的含量为3重量%至8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具有5000cs至12000cs的粘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是免洗型毛发化妆品组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所述多元醇包含丁二醇、二丙二醇、甘油、丙二醇或它们的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所述多元醇是丁二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相对于所述组合物总量,所述马来酸和精氨酸的含量各自独立地为0.5重量%至3重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相对于所述组合物总量,所述马来酸和精氨酸的含量小于等于5重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以1:1至1:2的重量比包含所述马来酸和精氨酸。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所述硅油包含聚二甲基硅氧烷醇和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所述聚二甲基硅氧烷醇具有77000cs至140000cs的粘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以1:1至1:2的重量比包含所述聚二甲基硅氧烷醇和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所述三级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是由下述化学式1和化学式2表示的化合物的混合物:
[化学式1]
[化学式2]
在所述化学式1和化学式2中,
R1是C10-C18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
R2是C19-C29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中,
所述三级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是所述由化学式1表示的化合物和由化学式2表示的化合物以1:2至2:1的重量比混合而成的混合物。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其是护发素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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