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地埋式垃圾收集与转运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1088988.0 | 申请日: | 2019-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4541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04 |
发明(设计)人: | 冯文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甘肃新雅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F1/14 | 分类号: | B65F1/14;B65F1/16;B65F1/10 |
代理公司: | 51230 成都弘毅天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颖 |
地址: | 730070 ***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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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收集桶 基坑 底托板 垃圾收集 垃圾通道 升降机构 门架 可移动地设置 日常生活环境 垃圾清运 支架顶部 转运装置 装置设置 埋式 支架 异味 居民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地埋式垃圾收集与转运装置,属于垃圾收集处理技术领域。该装置设置在地面以下的基坑内,包括设置在基坑内的升降机构和设置在基坑上方的顶部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门架和底托板,所述底托板可移动地设置在门架上,所述底托板上设置有支架和垃圾收集桶,所述支架顶部设置有垃圾通道,所述垃圾通道位于垃圾收集桶正上方。本发明解决了现有垃圾收集桶容易产生异味,对垃圾清运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造成诸多不良影响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垃圾收集处理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地埋式垃圾收集与转运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城市居民小区里的各种生活垃圾,基本上采取的是任由居民自由(定点、按时)投放,再由垃圾转运车混合收集并统一转运到指定的场所填埋或焚烧的粗放式处理模式。虽然部分一线城市已经较为超前的做出了源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规定,但其垃圾初始转运却仍然采用了混合清运的模式来处理。这样,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化、减量化处理,与过去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相比较,还是没有得到彻底的改进。产生垃圾的源头(居民个人)对于垃圾的分类化排放、垃圾的减量化排放与处理、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分类收纳与排放问题,还远没有得到人们更为普遍的认识和解决,也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源头垃圾智能化分类的收集装置。
现有的垃圾分类桶,虽然初步解决了居民的垃圾分类投放问题,但是对垃圾分类缺乏科学、有效的分类方式,使得应该分离出来的垃圾也没有完全分离出来,从而不能真正达到垃圾的科学分类、减量化排放的预期目标。由于垃圾在转运过程中仍然采用的是以前的“一锅端”的处理模式,将所收集到的垃圾不分类别的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没有达到分类处理和回收的目的,且采用的普通垃圾桶收集不同垃圾,厨余垃圾在收集过程中经常因腐败而产生异味,严重影响到垃圾清运人员的工作环境及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质量,更容易孽生蚊蝇等害虫。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地埋式垃圾收集与转运装置。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地埋式垃圾收集与转运装置,解决了现有垃圾收集桶容易产生异味,对垃圾清运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造成诸多不良影响的问题。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地埋式垃圾收集与转运装置,设置在地面以下的基坑内,包括设置在基坑内的升降机构和设置在基坑上方的顶部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门架和底托板,所述底托板可移动地设置在门架上,所述底托板上设置有支架和垃圾收集桶,所述支架顶部设置有垃圾通道,所述垃圾通道位于垃圾收集桶正上方。
所述门架包括横梁、横担和立柱,所述立柱两侧设置有导向槽,所述立柱与基坑的地脚固定连接,所述横梁固定在两个立柱顶部,所述横担固定在两个立柱中部。
所述升降机构还包括电葫芦吊,所述电葫芦吊的动力经由固定在横担中部的介轮、固定在横梁中部的绳轮和固定在底托板上的起吊环来实现底托板的上升与下降,所述电葫芦吊通过钢丝绳连接介轮后与绳轮连接,所述绳轮通过钢丝绳与起吊环连接。
所述底托板通过三角形支架的导向滑轮在立柱的导向槽内滑动,所述三角形支架设置在底托板两侧,一边与底托板的侧面固定,另一边通过安装在三角形支架上的两个导向滑轮在立柱的导向槽内移动。
所述导向滑轮包括第一导向滑轮和第二导向滑轮,所述第一导向滑轮设置在三角形支架上部,所述第二导向滑轮设置在三角形支架下部接近直角处。
所述顶部机构包括上盖、上盖支架和上盖控制器,所述上盖支架固定在基坑顶部,所述上盖通过合页与上盖支架活动连接,所述上盖控制器控制上盖自动开合,所述上盖控制器与上盖表面的按钮连接。
所述垃圾通道底部为可翻转的底板,所述底板上设置有垃圾称重机构。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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