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单数据处理系统、方法、装置、介质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05770.1 | 申请日: | 2019-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2721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9 |
发明(设计)人: | 程战战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8 | 分类号: | G06Q40/08;G06Q40/12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章侃铱;郑特强 |
地址: | 10003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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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保单 数据处理 系统 方法 装置 介质 电子设备 | ||
1.一种保单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保险系统,用于获取保单的保单数据,其中所述保单数据包括保单号、承保金及承保状态;
财务系统,用于获取所述保单的应收保费数据,其中所述应收保费数据包括:所述保单号、应收保费科目、应收保费余额、收款凭证号、承保凭证号,其中所述应收保费科目代表所述应收保费的支付方式;
余额清算平台,包括:
数据查找服务器,用于通过对比预定周期内的保单的保单数据与对应的应收保费数据确定保单处于正常承保阶段,将保单的应收保费数据分为借方数据及贷方数据,所述借方数据对应借方保单清单表及借方调整记账凭证表,所述贷方数据对应贷方保单清单表、贷方调整记账凭证表及贷方手工记账凭证;
根据所述借方数据和所述贷方数据生成所述预定周期内应收保费借方清单和应收保费贷方清单;
余额生成服务器,用于根据所述应收保费借方清单和所述应收保费贷方清单生成所述预定周期内的应收保费余额清单;
数据存储服务器,用于存储所述预定周期内的应收保费余额清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单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查找服务器用于:
若正常保单承保,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借方数据,记录于借方保单清单表中,该借方保单清单表记录承保凭证号码和应收保费数据;
若收款确认,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贷方数据,记录于贷方保单清单表中,该贷方保单清单表记录收款凭证号码和应收保费数据;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收款凭证号的建立时间早于所述保单的承保开始时间,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贷方数据,记录于贷方保单清单表中;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应收保费处于挂账状态,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贷方数据,记录于贷方手工记账凭证表中;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所述应收保费在承保时记录的支付方式与承保人支付所述承保金使用的支付方式不同,导致出现错误应收保费科目,则将所述错误应收保费科目对应的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贷方数据,记录于贷方调整记账凭证表中,将相应的正确应收保费科目对应的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借方数据,记录于借方调整记账凭证表中;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所述应收保费在收款时记录的所述支付方式与所述承保人支付所述承保金使用的所述支付方式不同,导致出现错误应收保费科目,则将所述错误应收保费科目对应的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借方数据,记录于所述借方调整记账凭证表中,将相应的所述正确应收保费科目对应的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贷方数据,记录于所述贷方调整记账凭证表中;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所述应收保费在承保时记录的支付方式缺失,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借方数据,记录于所述借方调整记账凭证表中;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所述应收保费在付款时记录的支付方式缺失,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借方数据,记录于所述贷方调整记账凭证表中;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所述应收保费在承保时记录的所述支付方式与所述承保人支付所述承保金使用的所述支付方式相同,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借方数据,记录于所述借方保单清单表中;
若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中的所述应收保费在收款时记录的所述支付方式与所述承保人支付所述承保金使用的所述支付方式相同,则将所述应收保费数据作为贷方数据,记录于所述贷方保单清单表中;
若所述保单的所述保单数据中的所述承保状态为退保,则将对应于所述保单的应收保费数据作为贷方数据,记录于所述贷方保单清单表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单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余额生成服务器用于根据凭证号码对所述应收保费借方清单和所述应收保费贷方清单进行验证,如果验证不一致,则提示该凭证号码;比较所述凭证号码在所述应收保费借方清单中的应收保费余额与所述应收保费贷方清单中的应收保费余额,若金额数值相等,则将对应于所述凭证号码的数据从所述应收保费借方清单及所述应收保费贷方清单中删除;所述应收保费余额清单包括:所述保单号、所述收款凭证号、所述承保凭证号、所述应收保费的科目、所述应收保费余额、记账时间及标志,其中,所述标志用于区分贷方数据与借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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