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发光器件的空气排出器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18912.8 | 申请日: | 2019-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96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26 |
发明(设计)人: | 马丁·舒尔茨;亨宁·拜因;纪尧姆·巴斯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吉亚内饰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H1/24 | 分类号: | B60H1/24;B60H1/34;F21V7/04;F21V33/00;F21Y115/10;F21W10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王瑞朋;胡彬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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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发光 器件 空气 排出 | ||
1.空气排出器(1),其包括:
-具有排出口(26)的壳体(33),
-设置在所述壳体(33)中围绕轴(5、7)可枢转的至少一个空气流调节元件(4、6、8),该空气流调节元件用于改变从所述排出口(26)中流出的空气的流动方向,以及
-用于发射光束(11)的发光器件(10),其中,该发光器件(10)相对壳体(1)固定设置,
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个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该光学结构元件用于影响发光器件(10)的朝向排出口(26)的方向的光路,其中,所述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与所述空气流调节元件(4、6、8)耦联,使得空气流调节元件(4、6、8)的枢转运动引起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的运动,
-其中,所述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和空气流调节元件(4、6、8)经由耦联设备彼此耦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其中,所述光学结构元件具有至少一个透镜(14、24)、滤光镜、反光镜、棱镜、衍射光栅和/或光阑(12、20)。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光学结构元件包括具有沿竖直方向延伸的第一缝隙(13)的第一光阑(12)和/或具有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二缝隙(23)的第二光阑(2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其中,所述第一光阑(12)和第二光阑(20)是空心截球体形的,其中,一个光阑包围相应另一个光阑。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其中,在相应的缝隙(13、23)中设置有透镜(14、24)。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该空气排出器包括多个光导体(35),这些光导体设置成,使得从所述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出发的光根据该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的位置被耦入到其中一个光导体(35)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该空气排出器包括光学扩散器,该光学扩散器设置在光导体(35)的与排出口(26)的对置侧上。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该空气排出器包括沿射线方向连接于所述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的下游的膜(38),该膜至少局部是多晶体的、着色的、半透明的、磨光的、消光的和/或涂漆的。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其中,所述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围绕竖直轴和/或围绕水平轴可枢转地支承。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该空气排出器包括两个能彼此无关地运动的空气流调节元件(4、6、8),其中,每个空气流调节元件(4、6、8)与一个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机械地连接。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其中,所述发光器件(10)和/或所述光学结构元件(12、14、20、24)设置在空气流元件(4、6、8)的枢转轴(5、7)与排出口之间、特别是沿流动方向设置在所述枢转轴(5、7)与排出口(26)之间。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空气排出器(1),该空气排出器包括第一空气通道(2)和第二空气通道(3),其中,所述空气流调节元件构造成用于调节在通过第一空气通道(2)的第一空气流与通过第二空气通道(3)的第二空气流之间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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