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味净化器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25127.5 | 申请日: | 2019-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0170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7 |
发明(设计)人: | 陈小雨;陈靖;陈千喜;徐畅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小雨 |
主分类号: | F24F3/16 | 分类号: | F24F3/16 |
代理公司: | 11350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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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卡扣结构 除味净化器 除味系统 上盖 下盖 等离子发生器 电源结构 风机结构 控制结构 可移动性 容置腔 体型 配合 | ||
1.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上盖,所述上盖设置有第一卡扣结构;
下盖,所述下盖设置有第二卡扣结构,所述第一卡扣结构和第二卡扣结构可配合;
除味系统,所述除味系统包括电源结构、风机结构、等离子发生器结构和控制结构,所述控制结构一方面与所述电源结构连接,另一方面与所述风机结构和等离子发生器结构分别连接;
所述除味系统内置于所述上盖和下盖形成的容置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味系统还包括香氛释放结构,所述香氛释放结构内置于所述容置腔且与所述容置腔可拆卸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氛释放结构包括香氛壳前盖和香氛壳后盖,所述香氛壳前盖和香氛壳后盖之间形成香氛、片容置腔,所述香氛片容置腔内设置有香氛片限位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氛片限位孔为任意形状的矩形、圆形或多边形。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氛释放结构与所述容置腔可拆卸配合是指,所述香氛释放结构的下端设置有锁紧释放开关,所述锁紧释放开关包括卡头,所述容置腔内设置有卡锁结构,所述卡锁结构包括本体、第一组变形卡钳、第二组变形卡钳和垂直弹性部,所述第一组变形卡钳、第二组变形卡钳和垂直弹性部均嵌入本体设置,所述垂直弹性部设置于所述本体的中心,所述第二组变形卡钳一端与所述垂直弹性部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一组变形卡钳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变形卡钳与第二组变形卡钳具有相同的结构,包括对称设置的左卡位结构和右卡位结构,所述左卡位结构和右卡位结构的底部连接,所述左卡位结构和右卡位结构的底部连接处设置有弹性形变部,所述左卡位结构和右卡位结构的外侧分别设置有卡位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下盖和除味系统分别设置有中心高度相同的通风孔,所述通风孔为均布的细小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结构夹置于所述上盖的通风孔和所述除味系统的通风孔中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的背部设置有磁性贴片。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味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结构为可充电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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