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和灯具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29192.5 | 申请日: | 2019-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6243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07 |
发明(设计)人: | 肖一胜;李书超;王爱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7/04;F21V15/04;F21V17/12;F21V17/16;F21V21/30;F21V21/40 |
代理公司: | 11315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施敬勃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体 套筒组件 灯体组件 光源模组 光学产品 光学效果 光学元件 筒组件 灯具 度数 灯体内部 配光元件 通用结构 灯体组 可拆卸 省时 拆卸 省力 配套 配合 | ||
本发明公开一种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其包括第一灯体、光源模组、一级光学元件和第二灯体,第一灯体与第二灯体组配并可相对转动,光源模组设置于第一灯体,一级光学元件设置于光源模组和第二灯体之间,第二灯体内部还形成有套筒组件配合部,用于与上述套筒组件可拆卸结合。本发明提供的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的套筒组件与第二灯体之间为拆卸配合,在需要改变光学产品的光学效果时,只需更换一个带有不同度数的第一配光元件的套筒组件,即可完成光学产品的光学效果的改变,无需对灯具的其他位置进行更换,操作简单,省时省力,而灯体组件作为通用结构,无需更换,从而节省更换成本。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灯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光学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和灯具。
背景技术
随着物质条件提高,人们对光输出品质和个性化的产品需求逐渐增加。光输出品质取决于光学方案的设计。
市面上常见的射灯产品光学件与灯体其它外围器件搭配后无法部分拆卸,只能整体更换,一些客户购买一套这样的产品后,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想更改产品的光学效果,需要将产品整套替换,时间、费用的投入要翻倍。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公开一种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和灯具,以解决现有的射灯产品在改变光学效果时成本较高的问题。
本发明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基于上述的目的,本发明的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包括第一灯体、光源模组、一级光学元件、第二灯体,所述第一灯体与所述第二灯体组配并可相对转动,所述光源模组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体,所述一级光学元件设置于所述光源模组和所述第二灯体之间,所述第二灯体内部还形成有套筒组件配合部,用于与上述套筒组件可拆卸结合。
基于上述的目的,本发明的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灯具,如上所述的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容置于所述灯体组件内的照明模组以及与所述灯体组件可拆卸组配的套筒组件。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包括一级光学元件以及可相对转动的第一灯体和第二灯体,且第二灯体可以通配套筒组件,套筒组件包括用于对光学效果进行调整的第一配光元件,一级光学元件与第一配光元件配合后,可以形成光学效果,而让第一灯体和第二灯体在相对转动时,一级光学元件与第一配光元件之间也会相对转动,此时可以让一级光学元件与第一配光元件之间的角度发生变化,从而使灯体组件的光学效果发生微弱的变化,实现灯体组件的光学效果细微调整。
对于光学产品的光学效果的改变,通常是通过改变第一配光元件的度数来实现的,现有的灯体作为一个整体被安装到灯具上,在需要改变光学效果时,只能对灯体整体进行更换,光学产品属于高精度的产品,更换时需要耗费不少时间,而其本身生产成本也高,用户想要获得多个不同型号的套筒时,也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发明提供的可通配套筒组件的灯体组件的套筒组件与第二灯体之间为拆卸配合,在需要改变光学产品的光学效果时,只需将设置有第一配光元件的套筒组件取下,然后更换一个带有不同度数的第一配光元件的套筒组件,即可完成光学产品的光学效果的改变,无需对灯具的其他位置进行更换,操作简单,省时省力,而灯体组件作为通用结构,无需更换,从而节省更换成本。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公开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套筒组件的爆炸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套筒组件的组装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套筒组件的剖视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第一筒体的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未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12919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