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入耳式耳机套及入耳式耳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41677.6 | 申请日: | 2019-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633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2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宇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11592 | 代理人: | 孟锐 |
地址: | 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入耳 耳机 | ||
1.一种能够降低“听诊器效应”的入耳式耳机套,包括:
耳机套主体,其包括听孔;
一个或多个耳套帽,其套设在耳机套主体上,耳套帽的内侧与耳机套主体外侧构成容置腔;以及
一个或多个消音通道;
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消音通道包括一个或多个消音孔,其为设置在耳套帽上的通孔,所述通孔将所述容置腔与外界联通形成开放腔体;至少一个耳套帽上消音通道的数量为1-4个;
或者,消音通道包括一个或多个外沟槽,其设置在耳套帽外表面,所述外沟槽将所述容置腔与外界联通形成开放腔体;
或者,消音通道包括一个或多个内沟槽,其设置在耳机套主体内侧的侧壁上,所述外沟槽将所述容置腔与外界联通形成开放腔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消音通道使得所述耳机套的“听诊器效应”产生的噪声相比无消音通道的耳机套下降7dB以上;或者下降10dB以上;或者下降15dB以上;或者下降20dB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消音通道使得“听诊器效应”产生的噪声为小于90dB;或者小于85dB;或者小于80dB;或者为75dB。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消音通道使得所述耳机套在3000Hz-5400Hz隔声量下降小于30%;或者小于20%;或者小于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消音通道使得所述耳机套在3000Hz-5400Hz隔声量下降2dB以下;或者隔声量下降5dB以下;或者隔声量下降7dB以下;或者隔声量下降10dB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仅包括第一耳套帽,其中,所述第一耳套帽上包括1个直径小于或等于0.5mm的消音通道;或者所述第一耳套帽上包括1个直径小于或等于1.0mm的消音通道;或者所述第一耳套帽上包括2个直径小于或等于0.5mm的消音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包括第一耳套帽和第二耳套帽,其中所述第一耳套帽和第二耳套帽均包括一个或多个消音通道,其中,消音通道直径的范围在0.5mm-3.0mm;或者消音通道直径的范围在0.5mm-2.5mm;或者消音通道直径的范围在0.5mm-2.0mm;或者消音通道直径的范围在0.5mm-1.5mm;或者消音通道直径的范围在1.0m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机套,其中相比单层无消音通道状态,所述耳机套在3000Hz-5400Hz隔声量提高7dB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机套,其中相邻耳套帽上的消音通道之间的角度为0°-180°;或者为0°-90°;或者为0°-45°;或者为0°。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机套,其中每个耳套帽上的消音通道数量为1-4。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机套,其中仅包括第一耳套帽和第二耳套帽。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第一耳套帽和第二耳套帽上各自包括1个消音通道,消音通道之间的夹角为0°,消音通道的直径为1.0mm。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仅包括第一耳套帽、第二耳套帽和第三耳套帽。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耳机套,其中,第一耳套帽、第二耳套帽和第三耳套帽上各自包括1-2个消音通道,消音通道之间的夹角为0°-180°,消音通道的直径为0.5-2.0mm。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套,其中消音孔包括镂空孔。
16.一种入耳式耳机,包括:
耳机主体;以及
如权利要求1-15任一所述的能够降低“听诊器效应”的入耳式耳机套,其中所述能够降低“听诊器效应”的入耳式耳机套套设在耳机主体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任宇,未经任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141677.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激光测距传感器
- 下一篇:情报知识融合系统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