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售电主体间竞争模型的建立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50026.3 | 申请日: | 2019-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30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7 |
发明(设计)人: | 陈礼频;王晞;任志超;汪伟;程超;王海燕;徐浩;叶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50/06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张超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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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主体 竞争 模型 建立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售电主体间竞争模型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对售电主体进行分类,并建立售电主体和用户的约束条件;所述用户的约束条件包括用户会选择满足用户收益最大的一家售电主体;
S2:基于所述售电主体和用户的约束条件建立博弈模型,构建博弈构式,确定博弈顺序;
S3:根据所述用户的约束条件获得所有售电主体的需求,并根据所述需求确定各售电主体的利润函数和价格应变函数;
S4:对所述博弈模型逆向求解:先求解所述博弈模型的第二阶段并得出价格的纳什均衡点;再求解所述博弈模型的第一阶段,确定各售电主体的定位应变函数并求出增值服务定位的纳什均衡点;
S5:放松所述约束条件,并重复执行S1~S5直至获取各售电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博弈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售电主体间竞争模型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售电主体的约束条件包括:
市场结构:双寡头垄断;
供电的异质化:售电主体均销售相同质量的电能,区别在于电力增值服务的定位;
时间水平线:电能的生产与销售发生在同一阶段,且用户在单次博弈后确定供电主体;
售电成本:售电主体成本函数相同或相似,且不考虑售电主体提供增值服务的成本;
市场水平透明度:售电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能充分了解对手的电能供应情况;
利润最大化:市场竞争中各售电主体的营销原则为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
不考虑削价竞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售电主体间竞争模型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的约束条件还包括:
预设区域内的所有用户均匀分布在一条长度为1的线段上,电能的需求不具有价格弹性,每一点的用户具有单位需求,用户必然会选择一家售电商供电;
市场垂直透明度:每个用户根据自身的偏好选择售电主体,且所有用户均对市场的电能供应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转换的费用:不考虑用户转换供电商所产生的转换成本;
用户对售电主体选定的增值服务定位不完全满意时产生的移动成本为二次函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售电主体间竞争模型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利润函数为:
式中,G为利润,p为定价,c为单位成本,x为售电量,两售电主体A、B的定位位值分别为a1、a2,Δa=a2-a1,t为服务差异化率,范围在0到1之间;客户消费偏好与供给的服务特征相差越大,t越大;
当第二阶段的价格竞争为同时条件下进行时,价格应变函数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售电主体间竞争模型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4中求解所述博弈模型的第二阶段采用求两家售电主体的价格应变函数的交点,得到价格的伯川德-纳什均衡:
式中,分别为两售电主体均衡状态下的定价。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售电主体间竞争模型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4中求解所述博弈模型的第一阶段采用求得售电主体的定位应变函数,并得到定位的伯川德-纳什均衡:
式中,为第二阶段均衡状态下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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