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动售货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70175.6 | 申请日: | 2019-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4255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12 |
发明(设计)人: | 张涛;王卉;焦晔柯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蓝天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00 | 分类号: | G07F11/00;G07F11/16 |
代理公司: | 苏州谨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95 | 代理人: | 靳静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苏州市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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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售货 设备 | ||
1.一种自动售货设备,包括:
机体(11),内部具有商品收纳室、前部设置有取货口(111);
用于将自所述商品收纳室输出的待出货商品搬运至所述机体(11)外部的出货装置(1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商品收纳室与所述的出货装置(14)左右相对设置,所述的商品收纳室具有多层自上至下设置的货道(1211)和多个出货机构(122),多个所述的出货机构(122)与多层所述的货道(1211)一一相对应,各个所述的出货机构(122)用于将商品从相应所述的货道(1211)上输出,多层所述的货道(1211)均沿左右方向延伸;所述的出货装置(14)包括:
货斗(142),位于所述机体(11)的内部,所述的货斗(142)包括用于承载将自所述商品收纳室输出的待出货商品的收纳部(1421)以及位于前端部的输出开口(1422),所述的收纳部(1421)沿前后方向延伸,所述的输出开口(1422)位于所述的收纳部(1421)的正前方;
输出机构(143),包括位于所述货斗(142)内的动作部件,所述的动作部件设置成能够沿前后方向移动;
所述的货斗(142)至少具有一个第一状态,在所述的第一状态下,所述的输出开口(1422)与所述的取货口(111)前后相正对;当所述的动作部件被驱动自后向前移动时,所述的动作部件能够将位于所述收纳部(1421)内的待出货商品至少部分推至所述取货口(111)的外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货斗(142)具有第二状态,在所述的第二状态下,所述的输出开口(1422)与所述的取货口(111)上下相错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售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货装置(14)还包括升降机构(141),所述的升降机构(141)包括安装在所述的机体(11)上且沿上下方向延伸的升降轨道(1411)、滑动设置在所述的升降轨道(1411)上的升降座(1412)、与所述的升降座(1412)相传动设置且用于驱动所述的升降座(1412)移动的升降电机(1413),所述的货斗(142)与所述的升降座(1412)相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商品收纳室自上至下分成多层储存空间,每一层所述的储存空间内均设置有抽屉(12),每一层所述的抽屉(12)均包括抽屉本体(121),所述的货道(1211)位于所述的抽屉本体(121)上,所述的抽屉本体(121)上安装有至少一对间距可调节的隔板(124),该对隔板(124)位于所述的货道(1211)内且沿所述货道(1211)的宽度方向相对布置,该对隔板(124)均沿所述货道(1211)的长度方向延伸,该对隔板(124)之间的间距限定该货道(1211)的最大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售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货机构(122)用于将商品从左往右推出所述的货道(1211)外部,所述的出货机构(122)包括安装在所述抽屉本体(121)上且位于所述货道(1211)左侧的出货电机(1221)、与所述出货电机(1221)相传动连接且位于所述货道(1211)内的两个以上的出货弹簧(1222),商品码放在所述的出货弹簧(1222)上并通过所述出货电机(1221)驱动所述出货弹簧(1222)转动实现所述商品从所述的货道(1211)上出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输出机构(143)包括安装在所述的货斗(142)上的推货电机(1431)、与所述的推货电机(1431)相传动设置且能够沿所述的收纳部(1421)来回移动的推板(143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11)包括位于前部的前门(113),所述的取货口(111)位于所述前门(113)上,所述的取货口(111)处设置有闸门装置(16),所述的闸门装置(16)包括能够沿上下方向移动且用于打开和关闭所述的取货口(111)的闸门(161)、安装在所述的前门(113)上且与所述的闸门(161)传动连接的气缸(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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