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和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多环化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911225264.6 | 申请日: | 201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6918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2 |
发明(设计)人: | 李廷涉;郑惠仁;朴惠晸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245/04 | 分类号: | C07D245/04;C07D285/00;C07D403/14;C07D417/14;C07D495/06;C07D495/08;C07F5/02;C09K11/06;H01L51/54;H01L51/5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陈宇;尹淑梅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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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用于 环化 | ||
1.一种多环化合物,所述多环化合物由式1表示:
式1
其中,在式1中,
X为S、O、C(=O)、NRa或BRb,
R1、R2、Ra和Rb均独立地为氢原子、氘原子、卤素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1个至10个碳原子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6个至30个成环碳原子的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5个至30个成环碳原子的杂芳基,并且R1、R2、Ra和Rb可选地通过使相邻的基团彼此结合来形成环,
m和n均独立地为0至3的整数,
Ar1至Ar3均独立地为具有5个至60个成环碳原子的烃环或者具有5个至60个成环碳原子的杂环,其中,在所述环中不包括氮原子,并且
Ar4和Ar5均独立地由式2表示:
式2
其中,在式2中,
p为0或1,
当p为1时,Y为直接连接或CRcRd,
Ar6和Ar7均独立地为具有5个至60个成环碳原子的烃环或者具有5个至60个成环碳原子的杂环,其中,在所述环中不包括氮原子,
R3、R4、Rc和Rd均独立地为氢原子、氘原子、卤素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1个至10个碳原子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6个至30个成环碳原子的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5个至30个成环碳原子的杂芳基,并且R3、R4、Rc和Rd可选地通过使相邻的基团彼此结合来形成环,并且
a和b均独立地为0至4的整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环化合物,其中,式1由式1-1表示:
式1-1
其中,在式1-1中,
X、Ar1至Ar5、R1、R2、m和n与结合式1定义的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环化合物,其中,Ar1为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苯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环化合物,其中,式1由式1-2A或式1-2B表示:
式1-2A
式1-2B
其中,在式1-2A和式1-2B中,
X、Ar2至Ar5、R1、R2、m和n与结合式1定义的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环化合物,其中,式1由式1-3A或式1-3B表示:
式1-3A
式1-3B
其中,在式1-3A和式1-3B中,
X和Ar1至Ar5与结合式1定义的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环化合物,其中,式2由式2-1或式2-2表示:
式2-1
式2-2
其中,在式2-1和式2-2中,
Ar6、Ar7、R3、R4、a和b与结合式2定义的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环化合物,其中,Ar2和Ar3均独立地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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