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及共享充电宝租赁机在审
申请号: | 201911250754.1 | 申请日: | 2019-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9246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1 |
发明(设计)人: | 曾文;袁金荣;陈勇;白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H02J7/35;G07F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秦琼 |
地址: | 51900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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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共享 充电 供电系统 租赁 | ||
1.一种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蓄电池、光伏发电模块和充电宝充电模块;所述光伏发电模块,用于控制采用光伏发电产生电能对所述蓄电池进行充电;所述充电宝充电模块用于控制采用蓄电池对外接充电宝进行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发电模块包括:光伏板和光伏发电控制单元;
所述光伏发电控制单元,用于检测所述光伏板输出的电压是否达到最大功率点跟踪所对应的电压范围;如果是,则接入所述光伏板向所述蓄电池充电,否则,禁止接入所述光伏板向所述蓄电池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发电控制单元,还用于在禁止接入所述光伏板向所述蓄电池充电时,接入市电向所述蓄电池充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蓄电池电量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蓄电池的电量;
所述光伏发电控制单元,还用于如果所述蓄电池的电量未达到满电量值,则控制所述光伏板或者市电继续向所述蓄电池充电,否则,停止充电。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充电宝电量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充电宝的电量;
所述充电宝充电模块,用于如果所述充电宝的电量未达到满电量值,且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大于充电阈值,则控制所述蓄电池对所述充电宝进行充电,否则,停止充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电宝充电模块,还用于如果所述充电宝的电量未达到满电量值,且所述蓄电池的电量不大于所述充电阈值,则控制接入市电对所述充电宝进行充电。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充电宝存取供电模块,用于控制所述蓄电池对充电宝存取模块进行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宝存取供电模块包括:存取检测单元和存取供电单元:
所述存取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是否存在用户触发存取操作;
所述存取供电单元,用于如果存在用户触发存取操作,且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大于存取电量阈值,则控制所述蓄电池对充电宝存取模块进行充电,以协助完成当前存取操作。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取供电单元,还用于如果存在用户触发存取操作,且所述蓄电池的电量不大于所述存取电量阈值,则控制市电对充电宝存取模块进行充电,以协助完成当前存取操作。
10.一种共享充电宝租赁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共享光伏充电宝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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