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品售卖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1260191.4 | 申请日: | 2019-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508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3 |
发明(设计)人: | 李德逸;李钢;刘子路;程伟平;王春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00 | 分类号: | G07F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11646 | 代理人: | 郭俊霞 |
地址: | 26420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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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 售卖 方法 | ||
1.一种商品售卖方法,应用于自动售货系统的服务器,所述自动售货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服务器通信连接的多台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售卖方法包括:
当接收到线上顾客的购买指令时,确定所述购买指令对应的目标自动售货机和目标商品,其中,所述目标商品为所述目标自动售货机中与所述购买指令对应的商品;
获取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其中,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为所述目标商品当前可以用于进行销售的数量;
判断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其中,所述第一预设条件至少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大于所述目标商品的线下预留数量D;
当判定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满足所述第一预设条件时,确定所述线上顾客下单成功并允许所述线上顾客支付;
所述服务器存储有所述目标商品的当前库存量B、线上锁定数量C和线上待锁定数量E,其中,所述线上锁定数量C为线上已销售的、且已在所述目标自动售货机完成锁定并等待顾客线下取货的所述目标商品的数量,所述线上待锁定数量E为已完成线上支付但尚未通知到所述目标自动售货机进行锁定的所述目标商品的数量;所述获取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的步骤包括:
获取所述目标商品的当前库存量B、线上锁定数量C和线上待锁定数量E,并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当前库存量B、线上锁定数量C和线上待锁定数量E计算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其中,F1=B-C-E。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还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与所述购买指令对应的所述目标商品的购买数量之差不小于所述目标商品的线下预留数量D。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售卖方法还包括:
当接收到所述线上顾客支付成功的信息后,确定所述目标商品的目标锁定数量N;
向所述目标自动售货机发送所述目标商品的锁定通知消息;其中,所述锁定通知消息中包括所述目标锁定数量N;
当在设定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目标自动售货机返回的锁定成功的确认消息时,根据所述确认消息更新所述目标商品的线上锁定数量C。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品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线上顾客支付成功的信息后,确定所述目标商品的目标锁定数量N的步骤包括:
当接收到所述线上顾客支付成功的信息后,根据所述购买指令对应的目标商品的购买数量更新所述目标商品的线上待锁定数量E,并设置所述目标锁定数量N等于所述线上待锁定数量E;
所述商品售卖方法还包括:当在设定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目标自动售货机返回的锁定成功的确认消息时,根据所述确认消息更新所述目标商品的线上待锁定数量E。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商品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售卖方法还包括:当在设定时间内没有接收到所述目标自动售货机返回的锁定成功的确认消息时,更新所述目标商品的线上待锁定数量E并向本次目标商品锁定对应的线上顾客发起退款请求。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售卖方法还包括:
当判定所述目标商品的第一预测可售数量F1等于或小于所述目标商品的线下预留数量D时,确定所述目标商品需要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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