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双向验证的移动付款码扫码支付方法和顾客支付端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03756.2 | 申请日: | 2019-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8028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8 |
发明(设计)人: | 张晓;张兴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32 | 分类号: | G06Q20/32;G06Q20/38;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陈玉婷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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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双向 验证 移动 付款 码扫码 支付 方法 顾客 |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双向验证的移动付款码扫码支付方法和顾客支付端,该方法包括:接收付款指令,展示无效付款码并调用前置摄像头采集商户的扫码设备上的商户码;基于所述商户码,确定商户ID;向支付机构发送生成支付凭证请求,所述请求中携带了顾客信息和所述商户ID;接收支付机构返回的用商户ID对基于顾客信息生成的第一支付凭证进行加密后的第二支付凭证,以所述第二支付凭证生成的有效付款码更新无效付款码;接收支付机构返回的支付结果。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和顾客支付端,避免付款码被盗刷的同时保证支付过程的便捷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扫码支付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双向验证的移动付款码支付方法和顾客支付端。
背景技术
随着微信和支付宝线下持续不断地大力推广,目前通过手机APP扫码支付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有很多顾客出门几乎不再携带现金,或者只携带少量现金。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通过向商户展示付款码,方便、快捷地完成交易。
在扫码支付活动中,目前主要使用两种方式完成交易支付:其一是收款码扫码支付,在这种方式下,商户通过展示收款码,由顾客扫描收款码并输入支付金额后通过APP与支付平台之间的接口主动完成交易支付,商户通过微信/支付宝提供的查询接口可以得到支付的结果。对于特定商户,收款码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打印出来张贴在柜台合适地点。收款码是一个URL链接,包含了一串固定不变的字符串参数,支付平台的APP能够通过查询自身的数据库知道该字符串参数所代表的含义。其二是付款码扫码支付,顾客通过展示付款码,由商户通过扫描枪扫描到与微信/支付宝有接口的收款系统中完成在线支付。付款码是一串数字,相当于一个有时效性的电子支付凭证,商户扫描获得该凭证后,通过接口将该凭证传递给对应的支付平台。支付平台获得该数字后,通过查询自身的数据库能够理解该数字所代表的含义并完成支付交易并将交易结果返回给商户和客户。为了保障支付安全,微信/支付宝的付款码是动态变化的,目前是每分钟刷新一次。
微信和支付宝都是通过二维码来代表付款码或者收款码。二维码是用一定规则排列的点阵图像来编码信息的方式。相比传统的条码,二维码除了具有一样的容易生成和识别的特性,还具有高容错性、更高密度的信息承载能力、抗污损能力。
图1为现有技术提供的付款码扫码支付的体系架构和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点击顾客APP的付款码准备付款时,顾客的支付端会向APP对应的支付结构发送生成支付凭证请求,支付机构的二维码系统基于支付凭证请求中携带的顾客信息生成支付凭证并返回给APP,顾客APP展示所述支付凭证生成的付款码以供商户的扫描枪或智能POS机扫描付款码,商户扫描到顾客APP的付款码后把付款码的支付凭证和自身商户ID发送给支付机构的二维码系统以供支付机构提取支付凭证中的顾客信息,然后向支付机构的支付系统提供顾客信息和商户ID以供支付系统从对双方账户进行交易,支付系统完成交易后向顾客APP和商户系统返回支付结果。
交易支付过程中,交易双方都应该知道交易对手是谁,是否符合自己的交易意愿。作为收款方,可能这种意愿不一定那么强烈,只要能收到应收的钱即可,而不需要一定是某人付款。但是对于付款方,如果不知道交易对手是谁,钱就可能付给了不应该收款的收款方,而使得应收款方未收到钱款,从而产生交易纠纷。
传统的刷卡支付方式,银行卡作为交易媒介,存在银行卡的面对面传递过程,如果不是符合自己交易意愿的收款方,付款方是可以不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对方的,在银行卡仅仅在付款方和收款方之间传递,是符合物理安全要求的,不会落入第三方之手完成交易。
对于二维码收款码支付方式,因为收款码是收款方出示的,付款方自主扫描收款方提供的收款码后操作并完成付款,代表着交易是符合付款方交易意愿的。
但是现有的在使用付款码的支付方式中,付款方出示二维码支付凭证时,二维码凭证本身并未事先确定收款方是谁。在这种支付方式中,是基于“顾客只会把付款码展示给期望的付款方,因此完成的交易是符合付款方交易意愿的”这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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