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安防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11323601.5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8099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30 |
发明(设计)人: | 杨大方;李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华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5/14 | 分类号: | G08B25/14;G08B19/00;G08B25/00;G08B27/00;H04L67/1097;H04L67/12 |
代理公司: | 成都华飞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81 | 代理人: | 杜群芳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联网 智能 系统 | ||
1.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安防系统,包括云平台(1)、数据采集模块(2)、数据识别模块(3)、智能网关(4)、物业管理平台(5)、智能门锁(6)、数据库(7)、智能终端(8)和警示模块(23),其特征在于:云平台(1)的输出端分别与数据识别模块(3)、智能网关(4)、物业管理平台(5)、智能门锁(6)、数据库(7)、智能终端(8)和警示模块(23)的输入端连接;云平台(1)的输入端分别与数据识别模块(3)、智能网关(4)、物业管理平台(5)、数据库(7)和智能终端(8)的输出端连接,数据采集模块(2)的输出端与智能网关(4)的输入端连接,数据库(7)的输出端与智能终端(8)的输入端连接,在云平台(1)内设有中央处理单元(9)、信息收发单元(10)和存储单元(11);数据采集模块(2)包括地板温湿度采集单元(12)、空中温湿度采集单元(13)、烟雾采集单元(14)和视频采集单元(15);数据识别模块(3)包括人脸识别单元(16)、动态识别单元(17)和人员安全识别单元(18);物业管理平台(5)包括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单元(19)、工作人员选择单元(20)、工作日志录入单元(21)和工作人员服务评价单元(22);
所述警示模块(23)包括两组警报灯和蜂鸣器,一组所述警报灯和所述蜂鸣器设置在室内,另一组所述警报灯和所述蜂鸣器设置在物业值班室;
通过数据采集模块(2)中的各采集单元进行数据采集,并将采集到的数据通过智能网关(4)上传到云平台(1)进行数据识别和数据处理,所述数据处理包括将各采集单元采集到的模拟数据转换为云平台(1)内设的各单元能处理的数字数据,并通过云平台(1)内设的中央处理单元(9)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其分析和判断的方法包括将接收的采集数据与云平台的存储单元(11)内预设的阈值数据进行比对,并按照在云平台(1)内预设的公式进行计算,然后判断室内数据是否存在异常;
当判定结果为室内数据存在异常时,则云平台(1)向警示模块(23)发出警示信息,且同时将警示信息发送给物业管理平台(5)和业主的智能终端(8);且云平台(1)根据接收的采集数据信息再判断存在异常的室内是否有人;
当判定结果是室内无人时,则将室内无人的信息传送给物业管理平台(5),并通知业主的智能终端(8)是否为物业管理平台授权查看室内情况,由业主进行临时授权,获得授权的物业工作人员前往出现异常的室内进行查看和处理,在进入业主室内前,安装在业主室外的识别单元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和动态识别,判断拟进入室内的人员是否为取得授权的物业工作人员;
当判定结果是拟进入室内的室外人员为取得授权的工作人员时,云平台(1)控制智能门锁(6)开启,放行授权的工作人员入室,云平台将视频采集单元(15)传输过来的处理视频传输给业主的智能终端(8)及物业管理平台(5),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平台(5)对工作人员的处理进行评价,同时物业管理平台(5)将处理信息记载在物业管理平台的工作日志录入单元(21)内;当判定结果是拟进入室内的室外人员不是取得授权的工作人员时,则数据识别模块(3)将识别到的人员异常信息通过智能网关(4)发送给云平台(1),云平台(1)将信息发送给物业管理平台(5)和用户的智能终端(8),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平台再次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鉴别或重新进行临时授权;
所述视频采集单元(15)包括若干组摄像头,一组所述摄像头设置在室外,另外的摄像头设置在室内;所述数据识别模块(3)和所述智能门锁(6)均设置在入户门上;所述视频采集单元用于对门口视频数据和室内视频数据进行采集,并将视频采集数据进行分类,所述门口视频数据向智能终端和物业管理平台同时公开,所述室内视频数据只向智能终端公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9)为中央处理器,所述信息收发单元(10)为信息收发器;所述存储单元(11)包括本地存储器和云端存储器;所述数据库(7)包括本地数据库和云端数据库;所述智能终端(8)为智能手机、智能平板或智能笔记本电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单元(19)包括工作人员信息的录入、修改、更新和删除操作,其中工作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件、人像数据、照片和指纹,并将工作人员信息上传到公安系统备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当判定结果是室内有人时,云平台(1)在将警示信息发送给业主智能终端的同时,询问业主是否需求帮助,当业主回复不需帮助时,则再次由数据采集模块(2)中的各采集单元继续对室内数据进行采集,直至所采集到的数据恢复到正常则停止对业主的询问;当业主回复需求帮助时,则由业主进行临时授权,由获得授权的物业工作人员前往出现异常的室内进行查看和处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华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成都华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32360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