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37869.4 | 申请日: | 2019-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875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22 |
发明(设计)人: | 周良霄;肖浩;李杰;蔡青;周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81/02 | 分类号: | C08L81/02;C08L77/10;C08L23/08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胡永宏 |
地址: | 201700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吸声 阻尼 增强 聚苯硫醚 复合材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该复合材料按重量配方比为:聚苯硫醚树脂30~60份,芳纶短切纤维10~30份,增韧剂5~20份,抗氧剂0.5~2份。所述的芳纶纤维和粘弹性增韧剂具有很强的吸声效果,尤其是高频噪音。当声波传递到该复合材料中时,由于粘弹性增韧剂具有较高的损耗模量,振动的机械能被转化为热能。同时,芳纶纤维进一步限制了声波的振动,从而起到了吸声阻尼的作用。本发明适用于直接对隔音要求较高的电子电器和汽车产品,其优势在于可以直接注塑成型,简化了成型工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属于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吸声装置大都采用吸声海绵和橡胶等吸声层黏附在需要吸声处理的零件或者装置表面,这种处理方法对空间限制较大,且工艺复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用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用于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由以下按重量份计的原料组成:聚苯硫醚树脂30~60份,芳纶短切纤维10~30份,增韧剂5~20份,抗氧剂0.5~2份。
上述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中,
所述的主料聚苯硫醚树脂具体成分为线型聚苯硫醚树脂;优选地,所述聚苯硫醚树脂的熔指为800(g/10min)左右。
所述的辅料中芳纶短切纤维为3~7mm的短切纤维;优选地,所述芳纶纤维为芳纶1414.
所述增韧剂为粘弹性的增韧剂;优选地,所述的增韧剂为乙烯(Ethylene)、丙烯酸甲酯(Methyl acrylate)、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的三元无规共聚物。
所述抗氧剂为耐300℃的受阻酚类抗氧剂和/或亚磷酸酯类抗氧剂。
上述用于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包括以下步骤:
(1)按质量份计,聚苯硫醚树脂30~60份,增韧剂5~20份,抗氧剂0.5~2份预混合均匀得到混合物;
(2)将所述混合物,通过主喂料口,芳纶短切纤维10~30份通过侧喂料口投入到挤出机中,进行熔融共混和挤出造粒,制得用于一种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
步骤(2)中,所述挤出机的加热温度如下:一区210~280℃、二区260~300℃、三区270~310℃、四区270~310℃、五区270~310℃、六区270~310℃、七区270~310℃、八区270~310℃、九区260~300℃和机头260~300℃。
本发明所述的复合材料引入了芳纶纤维和粘弹性增韧剂具有很强的吸声效果,尤其是高频噪音。当声波传递到该复合材料中时,由于粘弹性增韧剂具有较高的损耗模量,振动的机械能被转化为热能。同时,芳纶纤维进一步限制了声波的振动,从而起到了吸声阻尼的作用。本发明适用于直接对隔音要求较高的电子电器和汽车产品,其优势在于可以直接注塑成型,简化了成型工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样品测试装置示意图;
图中,1、静音箱;2、分贝仪;3、测试板;4、噪音源。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晰明确,下面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描述,任何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进行等价替换和常规推理得出的方案均落入本发明保护范围。
实施例一
一种用吸声阻尼的增强聚苯硫醚复合材料,组成成份按重量份数计为:聚苯硫醚树脂98份,抗氧剂2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33786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