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网络映射证件签发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52869.1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2210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2 |
发明(设计)人: | 邱旭华;吴国英;张治安;黄耀晖;周卫东;王剑冰;颜挺;吕占斌;张美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盾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16 | 分类号: | G06F21/16;G06F21/6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2 | 代理人: | 杨树芬 |
地址: | 100048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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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网络 映射 证件 签发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网络映射证件签发方法。方法包括证载信息抽取,所述证载信息即法定身份证件实体证上记载的信息,划分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的个人基本信息;相片和指纹图像的生物特征信息;以及物理防伪、数字防伪的证件防伪特征信息3大类;制作签发网络映射证件,从法定身份证件证载信息中抽取必要内容,直接通过读取电子法定身份证件获得证载信息,或通过电子法定身份证件制作、签发数据库获得证载信息;本发明根据映射证件载体指纹信息、行业标识属性参与映射变换或数学变换,使同一个持有人的映射证件和身份标识在不同载体、不同行业区别开,杜绝了大数据关联分析对人进行画像的风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身份证件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网络映射证件签发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中国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所赋予或授予的资格或权力而颁发身份证、护照的法定身份证件,以在法律层面实现可靠的身份管理,长期以来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得到迅猛发展,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深度延伸,网络社会已成为现实社会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给人们生活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也显著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如收发邮件、社交、购物、银行交易的以前只在现实社会中发生的行为和业务,迅速在网络空间出现并得到迅速发展。在诸多领域,网络业务正呈现出超越、取代,甚至颠覆传统业务之势。同时,由于缺少有效的法定身份管理措施导致网络违法犯罪频发,已严重威胁到公民权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网络法定身份管理办法势在必行。为解决网络法定身份管理问题,现在业界逐步出现了各具特色的技术和方法,包括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电子法定身份证件上搭载个人数字证书功能。此技术方案首先要求电子法定身份证件具备搭载个人数字证书的能力,其次签发机关向证件持证人签发电子法定身份证件的同时签发与电子法定身份证件绑定的个人数字证书。目前,多数欧盟国家所签发的电子身份证采用此解决方案。现场查验模式下,持证人通过出示电子法定身份证件实物证明自己法定身份;在网络查验模式下,持证人通过出示电子法定身份证件搭载的个人数字证书,以远程在线方式证明自己法定身份,并具备现场查验模式等效的法律效力,既解决了线下身份认证问题,同时也解决了线上法定身份认证难题,理论上说是相对比较完善、完美的技术路线。对于直接签发搭载个人数字证书的电子法定身份证件的国家,一次性解决了线上、线下身份管理问题。但中国已签发超过14亿张且近期还不计划升级、改版的二代身份证,以及遵循国际民航组织技术规范签发的电子护照、电子回乡证、电子台胞证等未搭载的个人数字证书的电子法定证件,和最近两年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国现阶段采用此解决方案首先须对居民身份证、电子护照、电子回乡证、电子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进行升级改版,显然是不现实的。
2、电子法定身份证件之外,另行签发个人数字证书,此技术方案不要求电子法定身份证件具备搭载个人数字证书的能力,而是把个人数字证书搭载在USBKey、手机、银行卡的其他硬件介质上,其签发机关既能是签发电子法定身份证件的政府机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规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第三方商业机构,其最明显的特点在于,个人数字证书与电子法定证件相互独立,电子法定身份证件仅用于现场查验模式下证明持证人法定身份,而个人数字证书用于在网络查验模式下远程在线证明证书持有人身份。其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因个人数字证书与电子法定证件相互独立,公民针对不同的身份查验场景需使用不同的身份凭证,不仅会对公民使用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像中国过去10年动用巨大的行政资源、财力和物力基本实现了13亿人,人手一张二代身份证,如再次动用国家力量为全民签发个人数字证书基本是不可行的,若借助商业机构来签发个人数字证书,不仅经济投入十分巨大,普及时间需要数年甚至十年,同时其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也无法与法定身份证件本身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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