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66175.3 | 申请日: | 2019-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4421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发明(设计)人: | 赵晓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29/00 | 分类号: | B64C29/00;B64C39/02 |
代理公司: | 中国航空专利中心 11008 | 代理人: | 杜永保 |
地址: | 561018***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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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垂直 起降 空无 人机 系统 | ||
1.一种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包括无人机平台、地面控制设备、数据链路、信息获取模块和数据接收处理转发单元;所述无人机平台包括机体、动力、控制及设备管理,所述信息获取模块安装在无人机平台上,所述无人机平台具备垂直起降、自主飞行能力;所述地面控制设备通过数据链路发送飞行相关指令和接收反馈信号,并控制和监测无人机平台飞行状态,确保探空任务顺利完成;所述数据链路是无人机平台与地面控制设备、数据接收处理转发单元间的纽带,所有数据的收发都必须通过链路才能实现;所述信息获取模块由无人机平台提供电源,采集到信息后发给数据接收处理转发单元;所述数据接收处理转发是实现数据接收处理分析与模型进行比较,从而达到空中信息数据获取的目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的探空高度为15000米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的飞行时间小于3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起降探空无人机系统的起飞重量不大于1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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