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使用效果好的液液混合反应釜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72374.5 | 申请日: | 2019-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8514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1 |
发明(设计)人: | 陈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携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14/00 | 分类号: | B01J14/00;B01F13/10;B01F13/00;B01F15/00;B01F15/02;B01F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鼎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95 | 代理人: | 李涵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使用 效果 混合 反应 | ||
1.一种使用效果好的液液混合反应釜,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一级混合罐(2)、搅拌组件(3)及摇晃组件(4);
所述支架包括底座(101)、立板(102)及顶板(103),立板(102)固接在底座(101)左端,立板(102)顶端向右水平连接有顶板(103);
所述一级混合罐(2)设置在顶板(103)下方;所述一级混合罐(2)顶部外圈圆周均匀设置有若干一号万向联轴器(203),一号万向联轴器(203)连接有伸缩杆(202),伸缩杆(202)顶端与顶板(103)连接;所述一级混合罐(2)顶部右侧还连接有加液管,另一侧还设置有自动泄压阀(204);所述一级混合罐(2)底部右侧还连接有一级排液管(201),一级排液管(201)上设置有阀门;
所述搅拌组件(3)包括伺服电机(301)、一号转轴(302)、二号转轴(305)、二号万向联轴器(307)、三号转轴(308)及一类搅拌棒(309);所述伺服电机(301)固定安装在顶板(103)上,伺服电机(301)的输出端向上伸出并连接有一号转轴(302),一号转轴(302)上设置有一号齿轮(303);所述二号转轴(305)平行设置在一号转轴(302)一侧,二号转轴(305)对应一号齿轮(303)设置有二号齿轮(304),二号齿轮(304)与一号齿轮(303)啮合;所述二号转轴(305)向下穿过顶板(103)并通过二号万向联轴器(307)连接三号转轴(308),三号转轴(308)从一级混合罐(2)顶部伸入到一级混合罐(2)内并均匀设置有一类搅拌棒(309);
所述摇晃组件(4)设置底座(101)上,顶端接触一级搅拌罐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使用效果好的液液混合反应釜,其特征在于,所述摇晃组件(4)包括转盘(401)、立柱(402)及五号转轴(404);所述转盘(401)底部通过五号转轴(404)与底座(101)转动连接;所述转盘(401)上外圈周向均匀设置有若干根立柱(402);所述立柱(402)顶部装有滚珠(403),滚珠(403)与一级搅拌罐底部滚动接触;所述立柱(402)高度不一,滚珠(403)顶端所处的公共面为斜面;所述一级搅拌罐为平底。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使用效果好的液液混合反应釜,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3°~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使用效果好的液液混合反应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类传动组件,所述一类传动组件包括一号传动轮(310)、一号传动带(311)、二号传动轮(312)、四号转轴(313)、三号传动轮(314)、二号传动带(315)及四号传动轮(316);所述四号转轴(313)竖直设置在一级混合罐(2)左侧;所述四号转轴(313)顶部穿过顶板(103)并设置有二号传动轮(312),二号转轴(305)上对应设置有一号传动轮(310),一号传动轮(310)和二号传动轮(312)通过一号传动带(311)传动连接;所述四号转轴(313)底部与底座(101)转动连接;所述四号转轴(313)上还设置有三号传动轮(314),五号转轴(404)上对应设置有四号传动轮(316),四号传动轮(316)和三号传动轮(314)通过二号传动带(315)传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使用效果好的液液混合反应釜,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102)右侧还设置有支撑座(108),四号转轴(313)穿过并与支撑座(108)转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使用效果好的液液混合反应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二级搅拌箱(5);所述二级搅拌箱(5)设置在底座(101)上置;所述二级搅拌箱(5)顶部设有开口并对应一级排液管(201)出口;所述二级搅拌箱(5)内上下设置有平行的两根从动轴(502),从动轴(502)上对应设置有交错的二类搅拌棒(503);所述二级搅拌箱(5)底部右侧连接有二级排液管(501),二级排液管(501)上设置有阀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携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安徽携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37237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