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备直排功能的船舶尾气洗涤塔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96499.1 | 申请日: | 201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1338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金猛;赵博;王亚辉;刘飞;诸正元;王博婷;毕向建;沈柯华;范德华;胡巍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德创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92 | 分类号: | B01D53/92;B01D53/50;B63H21/32 |
代理公司: | 绍兴普华联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74 | 代理人: | 丁建清 |
地址: | 200125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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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功能 船舶 尾气 洗涤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备直排功能的船舶尾气洗涤塔,包括洗涤塔筒体,所述洗涤塔筒体的上方设有上封头,所述洗涤塔筒体的底部设有底封头,所述上封头的中心位置设有洗涤烟气出口,所述洗涤塔筒体内设有烟气直排管,所述烟气直排管的上端设有直排烟气出口,所述直排烟气出口位于上封头的侧壁上,所述底封头上设有与烟气直排管位置相对应的烟气入口内伸管,所述烟气入口内伸管的上端高出底封头一定距离,所述底封头上还设有洗涤废液出口。本发明可同时支持直排和洗涤两种功能,满足脱硫要求,使用方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海洋环保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具备直排功能的船舶尾气洗涤塔。
背景技术
船舶废气通常包括有害气体和烟尘,如果废气未经过妥善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大气造成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北美、波罗的海、北海和加勒比海域(ECA区域)内的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标准由原来的标准值降到0.1%;在除ECA之外的所有欧洲海域,将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标准上限降至0.5%,到2020年进一步降至0.1%;到2020年,0.5%的硫氧化物排放上限新规将在全球范围内生效。中国要求内河及海南岛沿海水域的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标准上限降至0.1%。另一方面,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船舶在靠近海港的3海里以内,不允许排放含有化学制剂的洗涤水。船舶运营商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方案来促使船舶的排放满足上述法规要求:1.直接以低硫燃油为燃料;2.以高硫燃油为燃料,但加装洗涤脱硫装置;3.以LNG为燃料等方案来降低硫氧化物排放量。结合市场上低硫燃油与高硫燃油存在较高的价差,因此目前多数船舶运营商选择加装洗涤脱硫装置,并以高硫油为主要燃料,同时备有少量低硫燃油。当船舶在允许排放洗涤水的海域航行时,将以高硫燃油为主要燃料,并将排放的尾气在经洗涤塔洗涤脱硫后,排入大气。当船舶在港口等不允许排放洗涤水的海域内行驶时,其燃料将从高硫燃油切换成低硫燃油,并将燃烧后的低硫尾气不经过脱硫洗涤直接排放到大气。
因船舶发动机产生的烟气具有300℃左右的高温,目前行业内使用较多的内置填料的U型洗涤塔方案,由于自身结构、材质的限制并不支持将高温烟气直接通过洗涤塔后排入大气;而需在U型洗涤塔的进气段前设置三通阀和旁通烟道,用于直排烟气;该方案需占用较大船体空间,并且存在背压过大,对原有船舶动力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行业内的另一个I型洗涤塔方案,其为同时具备洗涤脱硫和高温直排的两个功能,通过采用无填料结构的空塔喷淋方案,为满足脱硫要求一般需设置4层以上的喷淋层,且每层喷淋需有一定的间距,同时对喷淋雾滴的参数有更严苛的要求;该方案不仅要求洗涤塔有更高的高度,而且对整塔的材料的耐腐蚀性有更高的要求,同时需要精度更高的洗涤剂喷头;这将大大的提高安装洗涤塔的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备直排功能的船舶尾气洗涤塔,可同时支持直排和洗涤两种功能,满足脱硫要求,使用方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备直排功能的船舶尾气洗涤塔,包括洗涤塔筒体,所述洗涤塔筒体的上方设有上封头,所述洗涤塔筒体的底部设有底封头,所述上封头的中心位置设有洗涤烟气出口,所述洗涤塔筒体内设有烟气直排管,所述烟气直排管的上端设有直排烟气出口,所述直排烟气出口位于上封头的侧壁上,所述底封头上设有与烟气直排管位置相对应的烟气入口内伸管,所述烟气入口内伸管的上端高出底封头一定距离,所述底封头上还设有洗涤废液出口,所述筒体和烟气直排管之间设有填料层和至少两个洗涤液喷淋装置,所述烟气直排管的下端与烟气入口内伸管之间设有直排洗涤转换装置。
所述洗涤液喷淋装置包括设在烟气直排管外周的喷淋环管,所述喷淋环管的下部设有若干喷头,所述喷淋环管沿其水平方向设有喷淋直管,所述喷淋直管穿过洗涤塔筒体延伸至筒外,所述喷淋直管上设有喷淋浆液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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