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直播比赛的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介质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1398460.3 | 申请日: | 201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3281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8 |
发明(设计)人: | 董炎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5 | 分类号: | H04N21/47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叶虹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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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播 比赛 处理 方法 装置 计算机 可读 介质 电子设备 | ||
1.一种直播比赛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在直播比赛过程中接收到赠礼服务器生成的虚拟物品的赠送消息,则获取所述赠送消息的时间戳信息,并获取接收到所述赠送消息时的比赛服务器时间;
若所述赠送消息的时间戳信息晚于所述比赛服务器时间,则根据所述赠送消息的时间戳信息与所述比赛服务器时间,计算得到用于容错处理的目标时长;
获取在比赛开始时间之前的目标时长内接收到的目标赠送消息,所述目标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为未消费状态,所述消费状态用于指示所述赠送消息是否已被消费,通过所述目标赠送消息对所述直播比赛过程进行补充结算处理,补充结算处理后的目标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为已消费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获取在直播比赛过程中接收到的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
若所述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为未消费状态,则根据所述赠送消息对所述直播比赛过程进行结算处理;
在根据所述赠送消息进行结算处理后,将所述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修改为已消费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在直播比赛过程中接收到的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包括:
获取接收到的赠送消息的标识信息;
将接收到的赠送消息的标识信息与标识信息集合相匹配,其中,所述标识信息集合中包含有已消费的赠送消息的标识信息;
若所述标识信息集合中未包含有接收到的赠送消息的标识信息,则确定接收到的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为未消费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赠送消息的消费状态修改为已消费状态,包括:
将所述赠送消息的标识信息添加至所述标识信息集合中。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据所述赠送消息对所述直播比赛过程进行结算处理之后,还包括:
获取所述赠送消息对应的虚拟物品信息;
将所述虚拟物品信息与标识信息集合进行匹配;
若所述虚拟物品信息与所述标识信息集合中的标识信息相匹配,则确定根据所述赠送消息的结算处理有效。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处理包括根据所述赠送消息为对应的主播进行加分处理,所述处理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赠送消息对应的虚拟物品信息;
根据所述虚拟物品信息,得到所述虚拟物品的应加分数;
若所述虚拟物品的应加分数与所述赠送消息对应的加分记录相匹配,则确定所述赠送消息对应的加分记录有效。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处理包括根据所述赠送消息为对应的主播进行加分处理,所述处理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赠送消息对应的虚拟物品的标识信息;
根据所述虚拟物品的标识信息,确定针对同一虚拟物品的赠送消息;
根据所述针对同一虚拟物品的赠送消息,获取所述针对同一虚拟物品的赠送消息所对应的加分记录;
若所述针对同一虚拟物品的赠送消息所对应的加分记录与所述虚拟物品对应的应加分数相匹配,则确定所述针对同一虚拟物品的赠送消息所对应的加分记录有效。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处理包括根据所述赠送消息为对应的主播进行加分处理,在所述直播比赛过程结束之后,所述处理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主播在所述直播比赛过程中的加分记录;
将所述主播的加分记录与所述主播对应的赠送消息进行匹配;
若所述主播的加分记录与所述主播对应的赠送消息相匹配,则根据所述加分记录生成所述主播在所述直播比赛过程中的总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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