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1419516.9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2773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3 |
发明(设计)人: | 邢建永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张东梅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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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设备本体;
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固定设置于所述设备本体上,覆盖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一区域、第二区域和第三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区域、所述第二区域以及第三区域为所述设备本体上的三个连续区域,所述第一区域属于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一表面,所述第三区域属于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二区域属于连接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第二表面的过渡面;
透明保护件,所述透明保护件固定设置于所述显示屏上,全面覆盖所述显示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显示屏用于覆盖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一区域的第一显示区域为所述电子设备的正面;
所述显示屏用于覆盖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三区域的第三显示区域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第一部分;
所述显示屏用于覆盖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二区域的第二显示区域为所述电子设备的端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透明保护件为一体成型的保护玻璃;
所述显示屏为柔性显示屏;
所述柔性显示屏通过滚压方式与所述保护玻璃固定贴合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贴合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保护玻璃固定安装到所述设备本体上,以形成所述电子设备的正面、所述电子设备的顶端面和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上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至少一个摄像头模组,固定设置在所述设备本体的内部,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模组的镜头通过设备本体的第二表面显露。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显示屏为柔性显示屏;
所述透明保护件覆盖于所述柔性显示屏的上方且与所述柔性显示屏固定连接,所述透明保护件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一部分与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二部分的柔韧性不同,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一部分为不可形变部分,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二部分为可形变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透明保护件由玻璃制成;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一部分的厚度大于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二部分的厚度,以使得所述第一部分的柔韧性小于所述第二部分的柔韧性;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透明填充件,所述透明填充件位于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一部分与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二部分的厚度差所构成的填充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显示屏用于覆盖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五区域的第五显示区域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第二部分;
所述显示屏用于覆盖所述设备本体的第四区域的第四显示区域为所述电子设备的端面;
所述第四区域属于连接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设备本体的所述第二表面的过渡面;所述第四区域与所述第二区域相背。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贴合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透明保护件固定安装到所述设备本体上,以形成所述电子设备的正面、所述电子设备的顶端面、所述电子设备的底端面、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上部分以及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下部分;
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一部分与所述电子设备的正面、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上部分以及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下部分对应;
所述透明保护件的第二部分与所述电子设备的顶端面以及所述电子设备的底端面对应。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至少一个摄像头模组,固定设置在所述设备本体的内部,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模组的镜头通过设备本体的第二表面的显露,显露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模组的镜头形成所述电子设备的背面的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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