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式充电器在审
申请号: | 201911420276.4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9110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2 |
发明(设计)人: | 程宏明;许胜年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斯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微斗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90 | 代理人: | 朱武 |
地址: | 511453 广东省广州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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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式 充电器 | ||
1.一种移动式充电器,其包括控制器、第一输出口、第二输出口和第三输出口,所述控制器与所述第一输出口、第二输出口及第三输出口电连接,用于控制所述第一输出口、第二输出口及第三输出口的电力输出,所述第一输出口和第二输出口的其中之一处于输出状态且所述第三输出口处于未输出状态或者输出功率低于功率预设值时,处于输出状态的第一输出口或第二输出口的输出功率为第一功率,所述第一输出口和第二输出口均处于未输出状态且所述第三输出口处于输出状态时,所述第三输出口的输出功率为第二功率,所述第二功率小于所述第一功率且大于所述功率预设值,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输出口和第二输出口的其中之一处于输出状态且所述第三输出口处于输出状态时,所述第三输出口以第二功率输出,处于输出状态的第一输出口或第二输出口的输出功率为第三功率,且所述第三功率小于所述第一功率且大于所述第二功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输出口先处于输出状态,所述第二输出口后处于输出状态,且所述第三输出口处于未输出状态或者输出功率低于功率预设值时,所述第一输出口和第二输出口的输出功率分别为第四功率和第五功率,所述第四功率和第五功率之和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功率,所述第五功率小于第四功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率为65W,所述第四功率为45W,所述第五功率为18W。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输出口、第二输出口和第三输出口均处于输出状态,则所述第一输出口、第二输出口和第三输出口的输出功率分别为第六功率、第七功率、第八功率,所述第八功率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功率且大于所述功率预设值,所述第六功率和第七功率的其中之一与所述第八功率相等,所述第六功率和第七功率的其中另一大于所述第八功率,且所述第六功率和第七功率之和小于所述第一功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输出口先于所述第二输出口进入输出状态,则所述第六功率大于第七功率,当所述第一输出口后于所述第二输出口进入输出状态,则所述第六功率小于第七功率。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功率与所述第八功率相等,所述第七功率大于所述第八功率和第六功率。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出口和第二输出口为同类型输出口,所述第三输出口与所述第一输出口和第二出口为不同类型输出口,优选地所述第一输出口和第二输出口为USB Type-C接口,所述第三输出口为USB Type-A接口或USB Type-B接口。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率为65W,所述第二功率为18W或者22.5W,所述第三功率为45W。
9.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移动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式充电器为手机充电器或者平板电脑充电器或者笔记本电脑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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