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用巡逻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0071171.1 | 申请日: | 2019-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909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4 |
发明(设计)人: | 陈全世;干霖;张士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翼迅廷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3/00 | 分类号: | B60P3/00;B64C39/02;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张鲁滨;吴鹏 |
地址: | 100094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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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巡逻车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用巡逻车。所述警用巡逻车包括车载图像采集模块(11)、人脸识别模块(12)和设置有摄像头的无人机装置(3)。车载图像采集模块(11)和无人机装置(3)的摄像头采集人脸图像。人脸识别模块(12)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与犯罪嫌疑人或危险分子数据库中的预存人脸图像相比对。本实用新型的警用巡逻车创新性地将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和人脸识别技术结合在一起,能够及时高效地发现犯罪嫌疑人或危险分子并快速进行处置。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用巡逻车。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人员流动性的增大和交通日益发达,人群密集区域特别是在人员复杂场合的巡逻、侦察面临了更大的挑战。目前的警用巡逻车功能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警务人员的人力进行侦察,侦察效率较低,侦察范围较小;且车载设备的技术较为落后,不能跟进现代化通信和侦测技术的发展,对现场巡逻和侦测任务的执行造成了限制。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鉴于以上背景技术而做出的,旨在提供一种警用巡逻车,其能够在巡逻的同时快速发现犯罪嫌疑人或危险分子。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过具有如下技术特征的警用巡逻车来实现,所述警用巡逻车包括车载图像采集模块、人脸识别模块和设置有摄像头的无人机装置,所述车载图像采集模块和所述无人机装置的摄像头采集人脸图像,所述人脸识别模块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与犯罪嫌疑人或危险分子数据库中的预存人脸图像相比对。
作为示例,警用巡逻车还包括机器人装置,其能够离开所述警用巡逻车以执行远程作业。
作为示例,警用巡逻车还包括安检装置,用于对人员或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作为示例,所述安检装置可拆卸地设置在车辆上,以在需要时从车辆取下并构成安检门。
作为示例,所述无人机装置设置在所述警用巡逻车的顶部,并且所述警用巡逻车的顶部壳体用作无人机起降平台。
作为示例,所述警用巡逻车构造成局部敞开式车辆。
作为示例,所述警用巡逻车构造成包括基本封闭的外壳的封闭式车辆。
作为示例,所述警用巡逻车为电动车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警用巡逻车创新性地将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和人脸识别技术结合在一起,能够及时高效地发现犯罪嫌疑人或危险分子并快速进行处置。具体而言,无人机装置扩大了侦察范围,能够实现远距离侦察并即时反馈现场状况;人脸识别模块能够将无人机装置的摄像头抓拍的人脸图像与犯罪嫌疑人或危险分子数据库中的预存人脸图像进行比对,从而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或危险分子的身份并快速进行相应处置。
附图说明
参考下列的详细说明和附图,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特点和优势将变得显而易见,其中:
图1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车辆的立体示意图;
图2示出图1所示的车辆的左视图;
图3示出图2所示的车辆的俯视图;
图4示出图2所示的车辆的后视图;
图5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的车辆的立体示意图;
图6示出图5所示的车辆的左视图;
图7示出图6所示的车辆的俯视图;
图8示出图6所示的车辆的后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下述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说明旨在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构思进行解释,而不应当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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