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转动入耳式耳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0163273.6 | 申请日: | 2019-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488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7 |
发明(设计)人: | 周诗勇;吴海全;冈本良成;师瑞文;彭久高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冠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高星 |
地址: | 518116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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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耳塞外壳 腔体结构 耳塞 通孔 可转动 转动件 数据线 入耳式耳机 电连接 盖体 连通 耳机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 耳机数据线 出线位置 外部连通 耳机线 盖设 伸入 转动 喇叭 穿过 | ||
1.一种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包括两耳塞,电连接于所述耳塞的数据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包括:
耳塞外壳,所述耳塞外壳内设有腔体结构;
盖体,盖设于所述耳塞外壳上;
转动件,可转动设于所述耳塞外壳及所述盖体之间,所述转动件设有与外部连通的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腔体结构连通,所述数据线穿过所述通孔伸入所述腔体结构内;
喇叭,设于所述腔体结构内且电连接于所述数据线;
耳套,固定于所述耳塞外壳外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包括第一套筒及自所述第一套筒一侧延伸的第一接线部,所述通孔贯穿所述第一接线部并连通至所述第一套筒内侧,所述第一套筒的两端面分别抵接于所述盖体的端面及所述耳塞外壳的端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筒内侧设有滑动块,所述耳塞外壳与所述第一套筒抵接的一端向所述第一套筒延伸有凸部,所述凸部伸入所述第一套筒内,所述凸部外侧壁设有凹槽,所述滑动块滑设于所述凹槽中。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自所述第一套筒的内侧壁延伸有第二套筒,所述滑动块设于所述第二套筒的内侧壁,所述盖体的内侧凸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伸入所述第一套筒内且内端部抵接于所述第二套筒的端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外壳与所述第一套筒抵接的一端设有第一限位孔,所述第一限位孔位于所述凸部的外侧,所述限位板凸设有第一限位块,所述第一限位块设于所述第二套筒的内侧及所述凸部的外侧之间并伸入所述第一限位孔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包括球形铰链及凸设于所述球形铰链一侧的第二接线部,所述通孔同时贯穿所述球形铰链及所述第二接线部,所述盖体及所述耳塞外壳之间设有容纳腔,所述球形铰链可转动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容纳腔分别连通所述腔体结构内及所述盖体外,且所述球形铰链部分伸出所述盖体外,所述第二接线部伸出所述盖体外。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外壳内设环形限位槽,所述环形限位槽向内延伸形成一滑槽,所述滑槽中间设有接线孔,所述盖体设置为环状体,所述滑槽及所述盖体的内侧壁形成所述容纳腔,所述容纳腔连通所述接线孔及所述盖体的内圈。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的内侧凸设有第三套筒,所述第三套筒上凸设有第二限位块,所述环形限位槽内设有第二限位孔,所述第三套筒套设于所述环形限位槽,所述第二限位块伸入所述第二限位孔内。
9.如权利要求2或6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外壳包括前壳及与所述前壳卡接的后壳,所述后壳固定于所述盖体,所述喇叭固定于所述前壳内。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转动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壳一端设有第一卡扣,所述耳套内侧设有第二卡扣,所述第一卡扣卡接于所述第二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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