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0165220.8 | 申请日: | 2019-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94186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4 |
发明(设计)人: | 郭建华;崔岳强;孙海明;李贝;刘建;王刚;贾双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环装备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3F7/10 | 分类号: | E03F7/10;G01L19/12 |
代理公司: | 11240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韩建伟;张亚辉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顺义***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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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污水罐 车架 压力检测结构 抽吸组件 本实用新型 报警机构 车辆主体 吸粪车 驾驶室 车轮 安全防护系统 安全隐患 电连接 有效地 前部 吸附 污水 | ||
1.一种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辆主体(10),所述车辆主体(10)包括车架(11)、车轮(12)、驾驶室(13)和污水罐(14),所述驾驶室(13)位于所述车架(11)的前部,所述污水罐(14)设置在所述车架(11)的后部,所述车轮(12)与所述车架(11)相连接;
抽吸组件(20),所述抽吸组件(20)与所述污水罐(14)相连通,以将污物吸附至所述污水罐(14)内;
压力检测结构(30),所述压力检测结构(30)设置在所述抽吸组件(20)和/或所述污水罐(14)上;
报警机构(40),所述报警机构(40)与所述压力检测结构(30)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组件(20)包括箱罩,所述箱罩设置在所述污水罐(14)的前侧,所述报警机构(40)安装在所述箱罩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机构(40)包括声光报警器,所述声光报警器吸附在所述箱罩的外表面或者所述声光报警器通过紧固件安装在所述箱罩的外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组件(20)包括电机(21)、真空泵(22)和气管(23),所述电机(21)与所述真空泵(22)相连,所述真空泵(22)通过所述气管(23)与所述污水罐(14)相连通,所述压力检测结构(30)设置在所述气管(23)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检测结构(30)包括压力传感器(31)和压力表(32),所述压力传感器(31)与所述压力表(32)为一体结构,所述压力传感器(31)位于所述气管(23)内,所述压力表(32)位于所述气管(23)外。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组件(20)还包括防冒结构(24),所述气管(23)与所述防冒结构(24)相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冒结构(24)包括浮力球和设置在所述污水罐(14)顶部的开口,所述浮力球可上下移动地设置在所述污水罐(14)上,所述浮力球可在液体的浮力作用下向上移动并封堵所述开口。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粪车还包括测距机构(50),所述测距机构(50)设置在所述车辆主体(10)上,以测量所述吸粪车与障碍物的距离。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机构(50)包括显示器、左侧摄像头、右侧摄像头和后侧摄像头,所述左侧摄像头设置在所述车辆主体(10)的左侧,所述右侧摄像头设置在所述车辆主体(10)的右侧,所述后侧摄像头设置在所述车辆主体(10)的后侧。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系统的吸粪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粪车包括电池,所述电池设置在所述车架(11)上,所述电池与所述驾驶室(13)电连接以驱动所述吸粪车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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