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公共设施便捷伞有效
申请号: | 201920165410.X | 申请日: | 2019-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5735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5 |
发明(设计)人: | 郑勇城;刘芃均;施冠廷;姜涵瑜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集成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23/00 | 分类号: | A45B23/00;A45B11/00;A45B25/18;A45B25/02 |
代理公司: | 泉州协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31 | 代理人: | 郑浩 |
地址: | 3622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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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伞架 路灯杆 横杆 推拉 公共设施 本实用新型 对称安装 竖直平面 避雨 防晒 伞布 转动 | ||
1.一种公共设施便捷伞,其特征在于:包括路灯杆、第一伞架和第二伞架,所述第一伞架的中部和第二伞架的中部对称安装在路灯杆上且均能够相对路灯杆在竖直平面上转动,所述第一伞架的上部和第二伞架的上部之间连接有第一推拉横杆,所述第一伞架的下部和第二伞架的下部之间连接有第二推拉横杆,所述第一推拉横杆和第二推拉横杆分别位于路灯杆的两相对侧,所述第一伞架和第二伞架上均设置有伞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设施便捷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伞架安装在第一半抱箍上且能够相对第一半抱箍在竖直平面上转动,所述第二伞架安装在第二半抱箍上且能够相对第二半抱箍在竖直平面上转动,所述第一半抱箍和第二半抱箍之间通过紧固件固定安装在路灯杆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公共设施便捷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伞架和第二伞架均包括顶边支架、底边支架和连接对应半抱箍的内侧边支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设施便捷伞,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灯杆的顶部安装有照明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设施便捷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伞布的两面均设置有图案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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