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送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0308201.6 | 申请日: | 2019-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010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17 |
发明(设计)人: | 崔鹏;初征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10/08 | 分类号: | G06Q10/08 |
代理公司: | 北京曼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09 | 代理人: | 方志炜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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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服务器系统 机场 可移动 无人机群 物流货物 配送 送货 信息确定 停放 区域设置 行驶里程 驻留 实时性 可控 时长 申请 通信 | ||
1.一种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送货系统包括:
服务器系统;
用于停放无人机群的固定机场;以及
用于停放无人机群的可移动机场;
所述服务器系统与所述固定机场、所述可移动机场分别通信,所述无人机群包括至少一个无人机;
其中,所述服务器系统获取特定区域的物流货物信息;
所述服务器系统根据所述物流货物信息确定在所述特定区域设置所述固定机场和/或可移动机场;并根据所述物流货物信息确定所述固定机场的位置和/或所述可移动机场的驻留地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送货系统还包括用户端系统,所述用户端系统与所述服务器系统通信;
所述用户端系统获取特定区域的物流货物信息并发送至所述服务器系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端系统包括多个用户端;
所述特定区域包括多个物流区域,每个物流区域的取货地点和/或送货地点设有至少一个用户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场包括第一本体、设于所述第一本体上的第一停机坪以及第一处理器,所述第一处理器与所述服务器系统以及停放于所述第一停机坪的无人机通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场还包括第一显示器,所述第一显示器与所述第一处理器通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器设于所述第一本体的侧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机场包括第二本体、用于驱动所述第二本体移动的驱动轮、设于所述第二本体上的第二停机坪以及第二处理器,所述第二处理器与所述服务器系统以及停放于所述第二停机坪的无人机通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机场还包括设于所述第二本体上的导航传感器,所述导航传感器与所述第二处理器通信。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机场还包括设于所述第二本体上的避障传感器和/或识别传感器和/或定位传感器,所述避障传感器和/或所述识别传感器和/或所述定位传感器与所述第二处理器通信。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避障传感器包括雷达传感器;和/或
所述识别传感器包括以下至少一种:超声传感器、红外传感器、图像采集模块、磁力传感器;和/或
所述定位传感器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图像采集模块、超声传感器、毫米波雷达、红外传感器、无载波通信UWB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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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Q 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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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Q10-02 .预定,例如用于门票、服务或事件的
G06Q10-04 .预测或优化,例如线性规划、“旅行商问题”或“下料问题”
G06Q10-06 .资源、工作流、人员或项目管理,例如组织、规划、调度或分配时间、人员或机器资源;企业规划;组织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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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Q10-10 .办公自动化,例如电子邮件或群件的计算机辅助管理